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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信托不在存款保险之列 理财产品风险加大

2015-04-02 09:52:31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亚麦

《存款保险条例》日前公布,并将在5月1日起实施,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对于普通储户来说,曾经的隐性国家兜底变成了有额度的保障。记者注意到,尽管短期内银行破产的可能性很小,但除了存款之外,那些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银行代销的保险、基金、信托等产品,以及投资者在银行证券托管账户中的钱,将不计入存款保险之列,这意味着这些产品的风险将加大。

那么在银行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在存款保障中呢?一家股份制银行北京一支行行长告诉记者,银行理财产品,就算承诺了本金和收益,肯定也不在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范围内,通俗点来说,“银行都倒闭了,它的承诺肯定就无效了。”

另外一位大行的投资顾问表示,存款是银行的负债,是储户的债权。理财是金融产品,有风险分级,银行代为管理,是储户的权益,风险自担。负债对应的身份是“储户”,理财对应的身份是“持有人”。

至于银行代销的保险、基金等理财产品就更加不在“存款”的定义中了,在这种投资行为中,银行只是扮演“商家”的角色,而非产品的“厂家”,也正因为如此,代销的银行出现倒闭的话,并不会直接影响到投资资金的运作和安全。至于股民在股市中的钱,是托管在银行的账户中,银行只起到代为保管的职责,无权动用。上述支行行长表示,银行没有托管资金的所有权。如果是托管银行倒闭了,股民换一家托管银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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