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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30日未修好应免费更换 卖家承担运费

2015-03-23 13:22:06
来源:信网
责任编辑:齐东

青岛工商12315消费维权案例

于先生14年8月在某家具商场购买了一了一张床,15年2月初床垫的弹簧出现塌陷的故障,于先生找到商家去处理此事,商家与15年2月10将床拉走,称会送回厂家修理。于先生等了一个月,发现商家仍未有任何音讯,于先生打电话去询问得知,厂家还没有把床送回来,于先生感觉商家这样没有明确期限的修下去,实在给于先生造成很大困扰。

青岛市工商局12315提示:根据《山东省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的家具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30日未修好的,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运输费用由销售者承担。

通讯员 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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