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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抽奖或含消费陷阱 婚纱照版权归影楼所有

2015-06-24 07:54:38
责任编辑:亚麦

拍套婚纱照,底片却不能全送,婚纱照的版权到底属于谁?购物抽大奖,一折价钱买了原价88000元的镯子,却发现连800元都不值。买了一套房子,就隔三差五接到装修店的电话,甚至成了地板店的会员,谁出卖了你的信息?这些情况你可能也听说过,那么,在遇到这些消费难题时该怎么办?工商部门为你支招。

300元话费3天就欠费?

案例

市民石女士到自己楼下的手机店进行充值,手机店主称最近移动公司正在搞活动,充100元可以返200元话费,并且没有额外费用。石女士感觉比较合算,便“充”了100元话费。充完后,手机店主开始教石女士如何“使用”这些话费:首先要拨打一个专属号码,听到提示音后,再按照语音提示输入要拨打的电话号码、充值或查询余额,话费只从新充值的账户上扣除。

听完后石女士纳了闷:不就是充了话费么,打电话还变复杂了?店主解释称,这是移动公司推出的全新通话技术,通过服务器转接电话,属于移动增值业务。于是石女士也没再多问。可是三天过后,石女士在使用这种方式打电话时却传来了“您的余额已不足”的提示音。一共没打多少电话,话费就用完了?着急的石女士立即找手机店主理论,但店主坚称是石女士打电话不当造成了话费使用较多,不承认充值卡有问题。一气之下石女士便到李沧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维权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到该手机店进行调查。在手机店,执法人员发现了与石女士购买相同的手机充值卡。该充值卡上并没有标注中国移动通信的标志,而是仅标注了操作方法和某通信公司的名称。经询问,该店主承认这种充值卡并不是移动公司的充值卡 ,而是一种“绑定卡”,就是将石女士的电话号码绑定到该通信公司的服务器上,通话时拨打对方提供的接入号后,电话走的就是该通信公司的服务器平台,而没有通过移动的平台。而最近绑定的该通信公司服务器不稳定,造成了扣费错误,导致石女士的200元话费被扣完。

执法人员认为,手机店主在没有告知石女士所售充值卡并非移动公司正规充值卡的情况下,采取隐瞒事实、虚假宣传的手段使石女士购买了该充值卡,侵害了石女士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手机店的做法已涉嫌构成消费欺诈。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手机店主退还石女士100元充值款,并将对其违法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买套房子莫名“被会员”

案例

近日,李沧区的刘先生在某楼盘定了一套现房,合同刚签没几天就接到了通知电话:“由于您购买了某某小区的商品房,现成为我店的会员,您在我店购买地板可享受9折优惠”,继而厨房厨具、门窗、装修、改水电等等与房屋装修有关的门店陆续打电话告知刘先生成为了他们的“会员”,购买商品可以享受会员价,并不断打电话向刘先生推销商品。刘先生不胜被这“一条龙式会员”电话骚扰,找到楼盘销售商质询为何泄露其个人信息,楼盘方辩解称这样做是为方便购房者而免费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见楼盘方对泄露自己个人信息还振振有辞,刘先生一气之下便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维权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随即到李沧区某楼盘进行调查。楼盘销售部经理承认了刘先生所说的情况,但坚称将刘先生的联系电话透露给与装修有关的店家“初衷”是好的,为了帮刘先生“解决”后续装修困难。对于给刘先生造成的困扰,楼盘销售方面表示歉意。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根据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楼盘销售方在未征得刘先生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刘先生的联系方式泄露给他人,侵害了刘先生的合法权益。最终在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楼盘方面向刘先生赔礼道歉,并向刘先生赠送小礼品作为赔偿。

8800的镯子只值800元?

案例

“中大奖”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是很多人可遇而不可求的好事,但是真要从天上掉下了“馅饼”也希望消费者们不要被兴奋冲昏了头脑,谨防馅饼“有毒”。李沧的刘先生就“捡到”这样一个有毒的馅饼。

端午假期,刘先生到某商场购物,商场的一个销售珠宝饰品的柜台正在搞“端午‘粽’大奖”的免费抽奖活动。喜欢凑热闹的刘先生便驻足观望,在导购小姐的说辞下,也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参与了抽奖活动。这“无心插柳”的一抽却有了振奋人心的成果:刘先生竟然中了一等奖!奖品是刘先生购买柜台内任意一款商品,均将打一折!这可把刘先生高兴坏了,柜台内四五万的戒指、六七万的镯子、十几万的项链,打完一折后显得如此亲民划算。在导购小姐“您运气太好了”“您是第一个抽中一等奖的顾客”等等羡慕中略带吃惊的盛赞中,刘先生以8800元的价格选择了一款原价为88000元的玉镯,高兴地离开了。

当天下午,刘先生找到做珠宝生意的朋友一起分享这份喜悦。但当朋友看到刘先生小心翼翼捧出的镯子时,一句话惊得刘先生差点把这宝贝摔地上,“这镯子顶多也就值800块钱”!刘先生立即拨打了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投诉举报电话。

维权

市场监督管理人员赶到现场,检查珠宝销售柜台的经营物品时发现,其抽奖盒内全部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卡,也就是说,所有参与这个活动的人,都会“中大奖”。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摊主停止经营行为,退还刘先生购买费用,并将对该摊位的经营行为作进一步调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谨防上了欺诈性有奖销售的当。不法商贩利用了消费者中大奖后兴奋有余理性不足的缺点,以超低折扣奖品为诱饵,欺骗消费者购买其商品以盈利。提请消费者以后碰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也要三思而后行。

婚纱照版权归谁?

案例

婚纱照是一对新人步入幸福婚姻最美好的见证,小磊和小祎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在李沧区某婚纱摄影店记录下属于他们的幸福时刻,但一件烦心事却破坏了他们的好心情。

经过筹备、拍摄、选片,小磊和小祎再次来到婚纱摄影店来取他们的照片。收到洗好的照片后,小磊向店方提出想要带走照片的底片,以便在以后还可以根据需要多洗出几套照片来送给亲近的长辈。但这个小要求却遭到了店方一口拒绝,并称婚纱照的版权是属于店方的,想要要回底片需要再另外交付费用。而且,小磊还发现,由于自己和妻子长相姣好,婚纱照效果非常漂亮,店方还将他俩的婚衫照制成了宣传单页进行发放。几番交涉无果后,小磊来到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寻求帮助。

维权

调解人员了解到相关情况,并查看了双方签署的合同和宣传单页后,告知小磊夫妇及经营者:婚纱摄影照片与普通的肖像照片还是存在差异的,婚纱照从化妆、选景、道具及人物形态,都融入了作者的智慧,具有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构成要件,婚纱照片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摄影作品和委托作品,受著作权法调整和保护。若消费者与影楼未就其著作权进行约定,影楼则依法享有该婚纱照的著作权。从小磊夫妇与店方签署的合同来看,内容中并没有涉及版权归属问题,故单就婚纱照的版权来说,版权是属于婚纱影楼。但是,影楼在未经小磊夫妇同意的前提下将小磊夫妇肖像制成宣传单页用于自身宣传的商业行为,侵犯了小磊夫妇的肖像权。

最终在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解人员的调解下,小磊夫妇同意店家无偿使用其肖像用于宣传,而店家赠送婚衫照底片及一套写真作为对小磊夫妇的感谢。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刘旭 通讯员 李涛 刘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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