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5月25日讯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自5月11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5月25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5月11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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