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妻代夫签借条想赖账 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偿还
丈夫不在家,债权人拿着写好的借条找上门时,妻子代夫在借条上签下了丈夫的名字,此笔债务该如何偿还?近日,五华法院审结了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最终判决夫妻双方对此债务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旬老妪包某在近几年连受打击,她的丈夫、儿子、儿媳相继离世,只剩下她和唯一的孙子张某相依为命。刚二十出头的张某在整理遗物时发现父亲钱包里头还有张借条,原来是父亲的同学罗某尚欠父亲15000元。为要回此债权,婆孙俩多次打电话、上门要求罗某偿还,均遭拒绝。无奈之下,婆孙俩一纸诉状将罗某夫妇告上法院。罗某认为,借条不是他写的,不同意偿还。罗某妻子则认为,包某的儿子来到她家,当时丈夫罗某不在家,包某的儿子逼迫其在事先写好的借条上签上罗某的姓名,所以该借条并非其自愿签名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借条借款人上的签名虽不是罗某本人所签,而是由其妻子所签,罗某妻子亦承认本来借款是20000元,后因其于2015年偿还了5000元,故尚有15000元未还。在罗某妻子签名和还款时,常理推断罗某夫妇有沟通联系,罗某妻子的行为应视为罗某默许。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刘燕花 宋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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