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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20几天夫妻俩吵架闹离婚 怀孕妻子索赔10万

2018-03-02 11:09:36
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结婚20几天,夫妻俩吵架闹离婚,怀孕妻子索赔10万

才结婚 20 几天男方就起诉要离婚,法院介入后,夫妻双方都说对方打自己,女方还表示自己怀孕了 …… 面对这种情况,法官该如何处理?2 月 27 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介绍了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

现代快报记者从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获悉,男子李飞与女子柳嫣经人介绍于 2017 年 7 月相识恋爱,不久后,男方按当地风俗给付女方结婚彩礼 2.6 万元。2017 年 12 月 19 日,两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并于当月 25 日举办婚礼。

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分歧,且矛盾持续深化,两人之间动辄相互辱骂或殴打。今年 1 月 3 日,双方再次发生争吵,柳嫣一气之下回到娘家,两人开始分居生活。

之后,李飞提出离婚,柳嫣身心俱疲表示同意,双方于 1 月 5 日签订离婚协议,但因财产事宜未能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李飞认为,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感情已彻底破裂,遂于 1 月 9 日向丹徒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此时,双方自登记结婚至起诉离婚尚未满一个月。

2 月 5 日,李飞、柳嫣及其诉讼代理人根据法院通知到庭,庭审前丹徒法院宝堰法庭承办人凌鸿波分别向当事双方了解案情。李飞陈述,婚后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自己多次受到打骂,为此还经常报警,生活难以继续,强烈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彩礼 2.6 万元、结婚礼金 8.7 万元及结婚费用 6.5 万元。

柳嫣则称是李飞多次打她,自己还曾因受伤去医院治疗,现在又被诊断怀孕了,如果离婚,自己需流产,会对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影响,她要求李飞赔偿损失 10 万元。双方各执一词,争吵不休。

了解案情后,凌鸿波告诫双方,对待婚姻要慎重,李飞柳嫣登记结婚未满一个月,尚处于蜜月期就要离婚,对于双方及两个家庭来说都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婚后遇到意见分歧时应本着互让互谅、互敬互爱的态度来处理,而不是一言不合,就相互辱骂甚至动手殴打,尤其是目前柳嫣已经怀孕了。依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故从法律上说,李飞在柳嫣怀孕期间没有诉权;而从情理上讲,不管双方婚后有多大矛盾,或者柳嫣有多大过错,只要不是背叛婚姻,作为丈夫李飞都应该将矛盾放下,慎重对待,而不是轻言离婚。

双方听后表示先回家认真考虑,并就柳嫣已怀孕的事情再去医疗检查确认。2 月 8 日下午,双方再次来到法庭,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并撤回了离婚诉请。(文中夫妻均为化名)(通讯员 吴安娜 记者 林清智)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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