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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丈夫“女友”家死亡 妈妈称尸体有针孔

2018-11-09 09:20:01
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一岁半女儿在丈夫“女友”家滑倒死,妻子称尸体有针孔怀疑另有隐情

近日,家住广西的邓女士通过微博求助称,自己一岁多的女儿在交给其亲生父亲监护期间不幸身亡,她被告知孩子是因 “ 在地上撒尿,踩到尿液后后脑勺着地摔倒 ” 死亡的,但她并不相信。11 月 8 日上午,邓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提及孩子身上有多处针眼,她怀疑孩子的死另有隐情。邓女士曾经为此报案,但警方以 “ 经审查认为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 不予立案。8 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一位吴姓部长告诉记者,他们目前已就此案让公安局进行补充侦查,侦查完毕后会予以答复。

 △邓女士发微博求助

△邓女士发微博求助  

“ 求大家帮帮我可怜的小宝吧!我不相信我小宝是自己摔死的。”11 月 7 日,家住广西崇左市宁明县海渊镇峙北村的邓女士在微博发文求助,称自己一岁多的小女儿在交给其亲生父亲监护期间不幸身亡。其父亲邓某称孩子系 “ 撒尿滑倒致死 ”,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民警在接警后也认定孩子系意外身亡,没有立案。但邓女士认为,孩子的死另有隐情。

11 月 8 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邓女士。她告诉记者,自己于 2011 年与邓某结婚,起初两人关系融洽,在 2015 年生下了大女儿。但邓女士表示,在 2016 年她再次怀孕期间,她通过翻看邓某的手机发现他有了外遇。

据邓女士介绍,在 2016 年底小女儿出生后,邓某更是彻底与她分居,在外租房与一 “ 女友 ” 居住。邓女士称,出于 “ 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 等方面考虑,她并没有就此声张,而是选择离家前往南宁市打工,临走前她将两个女儿交给邓某的父母照看。

事情发生在 2018 年的 7 月 30 日。7 月初,邓某的父母要去走亲戚,便通知邓女士将孩子带走照顾。但等到邓女士回到家中才被告知,小女儿已被送往邓某那里。当时邓女士没多想,带着大女儿返回南宁市继续打工。7 月 30 日晚上 7 点,邓女士接到了邓某打来的电话,被告知女儿出事了,要她赶紧去医院。

“ 我到医院的时候,孩子已经不能自己呼吸了,必须要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邓女士说她接到电话后立刻赶到了收治孩子的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但此时孩子已经生命垂危。8 月 1 日早晨,医生宣告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 当时在医院看到小孩身上有伤,与小孩父亲同居的女朋友说是小孩上厕所自己摔跤导致身亡的。” 邓女士表示,她并不相信邓某及其同居女友的说辞,她在 7 月 31 日就为此事报了警,并在孩子死亡后申请尸检。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广西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  

8 月 24 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经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孩子 “ 符合颅脑损伤出血致死 ”。9 月 10 日,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向邓女士发送《不予立案通知书》称,“ 经审查认为暂不存在违法犯罪事实 …… 决定不予立案。”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孩子 “ 符合颅脑损伤出血致死 ”

△《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孩子 “ 符合颅脑损伤出血致死 ”  

邓女士对此并不接受,她认为孩子才一岁多,即使走路摔在地上,最多也就鼓个包,且《司法鉴定意见书》中提及孩子身上有多处针眼,因此她怀疑孩子的死另有隐情。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孩子身上有多处针孔

△《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孩子身上有多处针孔  

邓女士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孩子的 “ 颈项部,左领部下方见一针孔。躯干,左腹股沟见一针孔,右腹股沟见六个针孔。四肢,左肘窝见三个针孔;左腕部前外侧见四个针孔;左手背见二个针孔;右肘窝见二个针孔;右手腕前外侧见六个针孔并周围皮下出血;右手背见三个针孔;右拇指指尖 ( 运节指瘦 ) 见一针孔(点状出血样改变);左内踝部见一针孔;左足,趾趾腹见三个类似针孔状出血(淤血),二、三、四、五趾分别见二、二、二、一个类似出血点;右足,趾及第二趾趾腹分别见九个、一个针尖样出血点(淤血点)”。

邓女士告诉记者,她已于 10 月底向邓某提起离婚诉讼,并在 10 月 19 日向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发送《监督立案申请书》,希望公安机关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截至目前,邓女士尚未收到检察院的回复。

△《监督立案申请书》

△《监督立案申请书》 

11 月 8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邓女士的丈夫邓某。据邓某介绍,他自 2016 年起因感情原因与邓女士分居,此后一直在外租房居住。事发当天,他本人正在南宁工作,并不在现场,是和他同居的一位 “ 监护人 ” 在照顾女儿,具体情况也都是 “ 监护人 ” 告诉他的。但对于这位 “ 监护人 ” 的身份,邓某并不愿多谈。

邓某告诉记者,事发时间为当天上午十点,孩子才起床没多久,刚吃完早饭。事发时,“ 监护人 ” 正在厨房内忙活,孩子则在家中独自玩耍。根据习惯,孩子起床后要洗澡,因此 “ 监护人 ” 并没有让她穿好衣服,这使得孩子 “ 在地上撒尿,又因为踩到尿液、后脑勺着地摔倒 ”。而等 “ 监护人 ” 听到动静从厨房出来时,孩子已经躺在地上,晕过去了。

据邓某描述,事发后他们立刻将孩子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为孩子当时已无法自主呼吸、必须依靠呼吸机。但配有呼吸机时无法拍 CT,这致使医生无法确诊后脑勺的受伤情况。最终,孩子在 8 月 1 日不幸去世。

对于邓女士质疑为何孩子身上会出现多处针孔,邓某解释称,针孔是医生在抢救时用注射器扎的,并非家里人所为。“ 孩子经过多次抢救,医生曾通过脚趾向孩子注射药物,医院的抢救记录上也写了,扎过哪里,注射过哪个部位都有。” 当记者请他提供相关记录时,他表示他并没有留存这些记录的图片。

邓某告诉记者,在事情发生后,为了抢救女儿以及处理后事他借了很多钱,现在正忙着工作,赶在年前将债务还清。他并不清楚为什么妻子要在网上曝光此事,他对此也不赞同,因为他担心 “ 大女儿受到这件事的影响 ”。

11 月 8 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一位吴姓部长告诉记者,他们确实收到了邓女士发来的《监督立案申请书》,他们已经于上个月列出了补充侦查提纲,并将提纲交给了公安机关。“ 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行补充侦查,待补充侦查完毕(检察院)才能决定,是否监督公安机关对此事立案。”

这位吴姓部长表示,检察院在受理立案监督材料后,一般会在三个月内进行答复。在收到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后,他们会给邓女士一个答复。(当事人供图)(记者 邱骅悦)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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