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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假装单身 女子流产后才发现“被第三者”

2019-05-17 10:25:17
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已婚男假装单身 女子流产后才发现“被第三者”

广州一名单亲妈妈胡女士,遇到一位自称单身的男士汪某,汪某还作出承诺答应结婚。让胡女士没想到的,汪某隐瞒了婚姻状况,实际上早已结婚多年,还有两个女儿,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当了第三者。面对这一情况,胡女士果断拿起法律武器,将汪某告上法庭。

已婚男假装单身追求 女子发现后立即断绝关系

2001年,胡女士结婚,同年丈夫去世,次年胡女士生育遗腹子,此后她没有再结婚。而汪某是在2003年2月登记结婚,有两个女儿,2017年6月与李某协议离婚。

可汪某还没离婚时,汪某声称单身无配偶,并开始主动追求胡女士,并以结婚为借口多次哄骗胡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最终致使胡女士怀孕。不过汪某让胡女士打掉胎儿,胡女士在2015年了进行早期妊娠人工流产手术,并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中患者、家属一栏签名确认。

2017年年初,胡女士发现汪某已婚已育的事实,坚决与汪某断绝恋爱关系,但汪某依然坚称自己已经离婚,还继续骚扰胡女士的亲人朋友,严重影响了胡女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胡女士诉诸法院,要求汪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如何证明男方隐瞒婚姻 聊天记录成有力证据

记者了解到,对于胡女士来说,如何向法院证实男方隐瞒婚姻是关键点。本案中,两人的聊天记录是证明被告隐瞒自己的已婚事实的强有力证据。

胡女士多次取得汪某否认其已婚已育的信息记录及通话录音,在明确其已经掌握了汪某已婚已育的事实后,汪某又继续实施哄骗称,一定会和现在的妻子离婚,与胡女士在一起。

作为胡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卢俊峰律师表示,这又间接证实了其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胡女士在交往。

卢俊峰律师告诉记者,胡女士是在被告的欺骗下与其交往,在交往的过程中,被告还隐瞒其已婚已育的事实,将原被告之间的关系置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境地。

在双方的交往关系中,胡女士无过错,但由于汪某在未离婚的情况下发展恋爱关系,迫使胡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第三者,违反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使胡女士的社会评价降低,人格尊严遭受侵害。

为了帮助受害人实现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律师团队搜集整理了大量证据以证明被告有充足的经济承受能力、过错程度以及为逃避法律制裁而故意提供虚假证人证言、多次前后陈述自相矛盾、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并利用原告孤儿寡母的弱势地位,欺骗原告感情长达六年之久,使原告无辜、被动、长期地充当了第三者的角色,致使原告的身心遭受了严重的伤害。

经审理查明后,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汪某侵犯原告胡女士的一般人格权,汪某赔偿胡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广州中院维持原判。

律师建议:要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以为遇到真爱的原告胡女士被迫成为了被告出轨的对象,背上了“第三者”的骂名。善良的女性遭受渣男欺骗后,是否就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而任由渣男逍遥法外呢?

卢俊峰律师表示,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本案就给善良女性合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即可以人格权遭受侵害为由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实务中,存在不少打着恋爱交往的名号,欺骗感情、钱财的案件,双方之间只存在恋爱关系,并无法律上认可的合法关系,受害一方要维权会存在一定的难度。

卢俊峰建议,在遭遇“被第三者”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一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方面也给那些在婚内出轨的人予以震慑。

■新快报记者 何生廷

[来源:新快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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