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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心疼妻子摔伤 去妻子摔跤路段砸车泄愤

2019-05-31 10:33:13
来源:青年时报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一男子心疼妻子摔伤,去妻子摔跤路段砸车泄愤

杭州一男子周某因妻子摔伤,心疼又生气,就赶去妻子摔伤的路段砸车泄愤。但如此方式表达爱意,让他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近日,杭州开发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周某提起公诉。

去年11月20日,周某妻子骑电瓶车送孩子上幼儿园时,因路边停着较多汽车,通行不畅,不慎摔倒。

虽然妻子主要是擦伤,但周某得知此事后十分愤怒,当即驱车前往事故发生路段报复泄愤。他先将一辆高尔夫轿车4扇车门及后备箱盖划伤,再将一辆福特轿车后车窗雨刮器折断,之后才开车离开。

但在离开途中,周某仍觉不能消解自己的愤怒,就干脆掉头返回。他回到那条路上后,沿途将一辆长安铃木轿车后车窗雨刮器折断,并用石头将该车左前门砸出凹坑,后将一辆丰田轿车和一辆别克轿车的左前门砸出凹坑。

但即便这样,周某还是没结束自己的砸车举动。11月23日,周某外出时,见一辆黑色奔驰轿车停放在所住小区门口,他临时起意,再次泄愤,用钥匙将该车右侧前后车门各划出一条划痕。

经鉴定,上述,6辆轿车的车损共计价值6000余元。

检察官认为,周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

同时,由于周某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价值超过2000元,属于情节严重情形。鉴于周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了被害人谅解,最终被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划车看似是小事,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就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大事。泄愤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打击报复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任何人都不应任由情绪失控,越过法律底线。

[来源:青年时报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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