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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5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的 生母出走拒不露面

2019-07-20 10:46:45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责任编辑:芃芃

原标题:养了5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的 生母出走拒不露面

近日,籍贯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的刘某找到记者,希望通过我们寻找一个五岁男孩的母亲。

刘某与来自江苏省邳州市的王某相识于2013年底,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2014年初,王某告诉刘某,自己怀孕了。由于当时王某(1997年出生)还不到17岁,刘某(1993年出生)也只有20岁,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商议决定,先把孩子生下来,交给在济宁老家的刘某父母照顾。

虽然两个年轻人没领结婚证,但刘某的父母看到出生时七斤二两的大胖小子还是很开心的,给他取名:豪豪。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2015年。

刘某回忆,当时王某突然告知自己,她要走了。一通电话之后人已经不知去向,并拉黑了他所有联系方式,如人间蒸发了一般。刘某尝试联系王某在江苏省邳州市的母亲,即豪豪的外婆。“她当时叫我不要找她,说她没有豪豪这个外孙,就当他已经死了。”

气愤的刘某自此基本放弃了寻找孩子母亲的念头,并决定出国打工,自己赚钱抚养豪豪。直到2018年9月,为给豪豪办户口,刘某到当地司法鉴定机构与豪豪做亲子鉴定。而结果对刘某一家人来说如同晴天霹雳:豪豪与刘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刘某告诉记者,受打击最大的是他的父母。两个老人省吃俭用,对豪豪却是有求必应,得知孩子不是自己家的骨肉,刘某的父母虽仍尽心照顾着豪豪,但老母亲时常在深夜偷偷流泪。

2018年12月,刘某向邳州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将豪豪带走抚养,并支付五年来的抚养费、精神损失费。但王某自始至终都不肯露面,刘某一家带着孩子在当地民警的陪同下到王某家去寻找,却屡次被拒之门外,历次开庭王某也从未到庭。

今年(2019年)4月,邳州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王某返还刘某因抚养豪豪所支出的抚养费50000元,并支付刘某精神抚慰金10000元。对于法院的判决,王某置若罔闻,连判决书都拒绝签收。

“直到今天(2019年7月19日)她都没有露过面,豪豪最近得了手足口病,我又在外打工,我的老父母真的扛不住了。”刘某告诉记者。

针对刘某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

江苏融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左思成告诉记者,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刘某与孩子并没有亲子关系,人民法院判决孩子的生母王某抚养孩子,但是王某拒收法院的判决书,很明显是在逃避责任,并不想履行抚养义务,王某的行为已经涉嫌遗弃罪。

律师建议,刘某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将孩子送往当地福利院等有资质的社会机构,经法律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人收养。

[来源:看看新闻KNEWS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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