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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记录仪不能录像还不给退? 商家表示否认

2015-09-18 01:36:25
作者:张越
责任编辑:光影

半个月前,市民刘先生听到一则广告说“行车记录仪买一赠三”,这两天他终于没忍住花398元购买了广告中的产品,但当拿到货的时候,刘先生后悔了,行车记录仪根本不能录像 ,“他们当初承诺的7天之内包退现在也不给退了”。记者联系了商家,但商家对于不能退货一事表示否认。

9月17日,市民刘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一件最近让他感到闹心的事儿。刘先生称,半个月前,他听到一则广告,内容是推销一款行车记录仪。据刘先生介绍,广告的内容非常诱人,398元不仅可以买一个行车记录仪,还可以获赠一个电子狗、一个吸尘器以及一个充气泵,也即是广告中所说的“买一赠三”。终于,刘先生动了心。9月15日,刘先生拨打了对方的热线电话订购了一套。

9月16日中午,刘先生收到了货。拆开货物检查后刘先生气不打一处来,“行车记录仪竟然不能录像!”让刘先生更没有想到的是,充气泵的线头竟然一碰就掉,“还没用一回呢就坏了!”吸尘器的样子也与刘先生想象中的不一样,于是,他又拿起了电话,这次他要求退货。

“当时我给他们打电话他们承诺好好的,说七天之内可以包退,”刘先生说,“现在我找他们退,他们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说可能是我存储卡没插好,然后又让我找售后,反正就是两个部门之间来回推诿。”

刘先生还称,对方要求他将行车记录仪寄回位于深圳的厂家,将充气泵寄回浙江,产品到底有没有质量问题要由厂家做鉴定然后才能下结论,到时候才能确定能不能给刘先生退货,并且将产品寄回厂家产生的运输费用要由刘先生自己承担,刘先生对此大为不满。

事情是否真的像刘先生向记者反映的那样呢?9月17日下午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拨打了刘先生提供给记者的热线电话。对方称自己是一家名为“好望者”的科技有限公司,接线员在接电话时也自称“电子狗中心”。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未查到有这样一家公司。对于记者反映的不给刘先生退货、需要刘先生自己承担运费的问题,接线人员称:“不可能呀。我们的产品7天包退、15天包换、一年之内免费维修”。这名工作人员还称会与刘先生再次取得联系进一步沟通。

商家到底该不该给刘先生退货呢?记者查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得知: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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