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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工龄被清零 人社局:将离职改为解除合同

2015-10-12 05:31:52
作者: 张越
责任编辑:夜楼

10月8日,本报A13版刊登了以《本想办理提前退休,却发现17年工龄清零》为题的报道。10月8日下午,记者从陈先生处得知,他将于10月10日到位于福州路9号的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生育福利处咨询。

10月11日,陈先生告诉记者,对方给自己提了三点建议:第一,回原单位将“自动离职”改为“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再走劳动仲裁将档案中的“自动离职”改为“解除劳动合同”;第三,与工龄认定处打官司。

对于为何将17年工龄清零一事,陈先生告诉记者对方依据的是一本名叫“几本养老保险实用手册”的册子。这本书的第六章关于工龄计算中第九条提到:“工作人员曾经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的,其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一般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个别离职时间较短,有悔改表现的,离职以前的工作时间也可以计算连续工龄。”此条规定下备注:“见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自动离职后又参加工作其连续工龄的计算问题的复函》(答云南省人事局)”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张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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