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是春节后正式上班第一天,许多商家、单位为了图个彩头,仍然“顶风”燃放鞭炮,市南公安分局民警针对辖区内重点区域加强了巡逻。早晨8时40分许,山东路1号附近一物流公司负责人正准备点鞭炮,被五四广场派出所民警抓了个正着,并罚款100元。(记者 孙桂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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