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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展“十大优秀母亲”评选 接受社会推荐

2016-04-13 08:15:32
作者:孙雅琴
责任编辑:光影

4月12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为凝聚和提升孝母感恩的良好道德风尚,倡导尊老爱老敬老的良好家风,市妇联在全市开展“十大优秀母亲”评选活动,接受社会推荐。

评选条件为,在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孝老爱亲 、勤俭持家,在营造文明家风中弘扬母爱精神和家庭美德;以德育人,科学施教,在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上效果显著;思想品德高尚,个人品质优秀,具有新时代母亲自尊 、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爱岗敬业 、奋发进取,在实现中国梦中建功立业等的优秀母亲 。

即日起至4月20日,接受社会推荐或组织推荐。家庭成员、居民或他人可直接向市妇联进行推荐,被推荐人须经其所在街道妇联同意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候选人。市妇联联系电话:85911636,电子邮箱:qdflxcb@163.com。母亲节期间将对2016年青岛市“十大优秀母亲”予以命名。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孙雅琴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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