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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发布减刑假释白皮书 深化司法公开

2017-11-09 21:53:39
来源:信网
作者:潘雅欣
责任编辑:芃芃

信网11月9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提高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透明度,11月9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青岛中院《减刑、假释工作白皮书》和2017年减刑、假释十大典型案例。这是山东省首个减刑、假释工作白皮书。

白皮书从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积极探索假释审判机制、深入推进审判公开和大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四个方面,对青岛中院过去五年的减刑、假释工作进行了回顾,提出了确保公正规范、确保假释制度充分运用、确保阳光透明、确保高效便民的工作目标。白皮书阐明了减刑、假释目的,适用原则,考核积分的作用,假释制度的优点等。归纳了司法实践中不予假释或调整减刑幅度的社区评估意见不符合要求、盗窃和涉毒惯犯从严、财产性判项履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等6种主要情形。明确提出从严办理职务犯罪、金融犯罪、和涉黑犯罪“三类罪犯”案件,强化审理实质化,优先适用假释等理念。明晰了一些基本概念,厘清了一些模糊认识。

青岛中院辖区内共有2所监狱(青岛监狱和北墅监狱),年报请案件在3200至4000件左右。监狱报请案件的质量较高,罪犯对自己的改造也能形成合理预期。青岛中院严格把握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案件实质化审理,确保审判公正规范。紧紧围绕“三个有利于”原则(有利于全面贯彻执行刑事法律;有利于调动罪犯悔过自新、诚实改造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监所管理秩序,实现预防和减少犯罪),积极探索与假释制度相适用的审判机制,准确把握并细化“没有再犯罪危险”实体条件,假释案件一律提讯和开庭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审、检察机关逐案同步监督,确保假释制度的充分运用。通过审判与社会帮教、社区矫正和社会监管无缝衔接,为假释案件质量再加一把安全锁。青岛的假释适用率大大高于全国比例,重新收监率远低于全国比例,为假释制度的充分运用进行了有益的实践探索。青岛中院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有效地接受全社会、全方位、立体式监督,确保工作阳光透明。

此次发布的十个案例,是青岛中院对2017年度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汇总整理后选取的典型性案例。其中既有社会危害性大的盗窃惯犯、涉毒惯犯、涉黑涉枪惯犯有再犯罪危险,依法不予假释的案例;也有不履行财产性判项且不能证明无履行能力,依法从严掌握减刑的案例;还有全部退赃,足额履行财产刑,依法予以减刑的案例;以及假释考验期内吸毒,违反行政法规,依法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的案例。

信网全媒体记者 潘雅欣 通讯员 时满鑫 吕佼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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