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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执行法官跑遍全国寻老赖 最远到过无人区

2018-05-15 09:52:23
责任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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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法媒青岛信用曝光平台已经正式运营。

■数字 全省96万余人成“失信被执行人”

5月8日上午,山东高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通告》。

据了解,2016年以来,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103.9万件,执结91.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443亿元,共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17336人/次;2017年4月,省法院与省公安厅签订协作备忘录以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1467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288人;截至目前,共将96.42万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9.8万人/次,限制乘坐高铁27.55万例,限制乘坐飞机60.49万例。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中提到,被执行人未在执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出入境等联合惩戒措施,对其失信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坚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5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向社会发布了《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其中提到,青岛市两级法院已立案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30日前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到执行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在此期间全部履行义务的,可以依法提前解除已经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在本通告指定的期限范围内主动向申请人或者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的,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政府支持和补贴,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限制任职资格,限制出入境等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的,市两级法院除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外,还将通报至有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督促执行。

省高院和青岛市中院均在通告中表示,欢迎执行案件申请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向执行法院举报、提供执行案件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

■新招 “互联网+执行”、第三方评估助力解决执行难

网络司法拍卖是青岛法院“互联网+执行”新模式的一个侧面。2017年10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银行合作的“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启动。系统开通后,每件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送达时便产生一个虚拟银行子账号,该案件案款的收、付全部通过这个账号进行,案款的收、付数目和时间一目了然。确保每笔执行款准确、及时地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还把执行法官从手工查找账目的大量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提高了工作效率。

“金法媒”信用曝光平台启动

2018年2月8日,青岛中院主办的“金法媒青岛市信用曝光平台”正式启动,该平台根据中宣部、最高法院、银监会通知要求创建,法院、银行业以及媒体共同打造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该平台将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金融机构、法院、媒体等多元合作,推进青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破解执行难问题。“金法媒青岛市信用曝光平台”的设计具有鲜明的青岛特色,平台具有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接受公众举报、提供法律咨询、宣传信用惩戒、风险管控等多种功能,不仅是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渠道。

第三方评估进入倒计时

两到三年能否基本解决执行难,评估验收是一个关键环节。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协调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并邀请15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共同参加评估工作。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将一项重要的司法工作完全委托给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2018年是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今年开始,评估专家组将陆续在全国法院对执行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该纲要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即“四个基本”:一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二、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四、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

据了解,这套评估指标体系就是根据这四个基本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评估体系不回避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比如针对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专门设置了一级指标规范执行予以规制。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陈志远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法工作报告时表示,为解决财产变现难题,出台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规定,确立以网络拍卖为原则、委托拍卖为例外的司法拍卖新模式,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全面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先后出台15个司法解释和33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执行指挥体系,四级法院统一办案平台全面上线,规范执行权的“制度铁笼”和“数据铁笼”越扎越紧,有效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60多个单位构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网络,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万人次,限制1000多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0多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但陈志远也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今年是决战之年,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整体联动,不畏艰难险阻,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珍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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