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社区助老食堂要“看人下菜碟”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市政府将“建设社区养老服务场所20处”列入了2018年市办实事项目,确定每区(市)新建两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为确保市办实事规范顺利完成,进而推动全市社区助老食堂建设,更好地满足老年群体就餐送餐服务需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助老食堂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要求,社区助老食堂坚持公益属性,首先为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独居、空巢等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社区助老食堂以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服务其他群体。目标任务是:2018年10月底前每区(市)(不含高新区)新建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两处,其中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建设城市和农村社区助老食堂各1处。
社区助老食堂由区(市)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社区助老食堂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需求配备从事餐饮服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老年人就餐档案,按规定建立完善的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对生活困难老年人就餐送餐给予优惠。社区助老食堂原则上不分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均对居民开放,服务对象以社区老年人为主兼顾其他群体。要知晓并登记备案每位用餐老年人姓名、身体状况、个人饮食习惯等。每日必须做到向老年人至少提供一顿午餐,午餐不少于适合老年人食用的两菜一汤,面食种类齐全。
另外,社区助老食堂可由各级政府或社区(村)居委会建设,也可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鼓励餐饮企业和养老机构申请开设社区助老食堂。鼓励爱心企业捐资赞助开办冠名社区助老食堂。被列入2018年市办实事的20处示范性社区助老食堂建成投入使用,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后,每处给予一次性10万元综合奖补资金。对社区助老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中配餐服务的运营补助政策措施另行下发。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梁超)
[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亚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