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市政府法制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满足市民对良好法治环境的期待和向往,为社会发展和百姓福祉提供法治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每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导。
二、着力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组织制定2018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完成轨道交通条例修正案审查修改工作。做好燃气条例、海岸带规划管理条例审查修改工作。报请签发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有关政府规章的决定。完成青岛国际邮轮港区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工作。做好夜景照明管理办法、公共厕所管理办法、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等政府规章的审查修改及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旧动能转换等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对新旧动能转换、产权保护等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完成《关于加强留宿场所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等9件临时性行政措施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顺利召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质量
完成55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和26件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开展发文簿季度检查工作,检查文件目录4000余件。组织开展涉及著名商标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开展新旧动能转换专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做好“证照合一”等改革事项的法治保障工作。
四、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
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等各项议题114件,审查以市委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72件,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纪要16件。审查出涉嫌不合法的问题50余处,提出修改意见建议70余条。完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形式和内容,实现合法性审查全程留痕。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计划管理,下发通知征集《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市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刊发《2017年我市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情况及问题分析》,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分析予以肯定并做出批示。
五、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总结我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边试点边复制,在全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市南区等6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相对集中行政执法处罚权范围,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已在我市全面推开。推动平度市组建行政审批局,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积极做好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办理,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110件。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起草《青岛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规定》。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工作,审核通过行政执法人员10446名,清理行政执法证 757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退出机制。
六、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以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正式运行为契机,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2018年以来,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08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42件。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22项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形成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送达等一整套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工作制度总成。实行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报告制度,各区市和市政府各部门每月报告行政应诉案件情况。严格执行行政应诉案件纠错报告制度,对被纠错的行政应诉案件,实行个案报告和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就交通管制等事项向交警部门提出法律建议。
七、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加强对区市、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深化市、区(市)、镇(街道)三级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完善法律顾问数据库和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平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审查的技术要求,对故宫博物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2件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对青岛招商致远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青岛开展基金业务等10余件法律事务进行研究办理,高质量完成有关法律事务办理工作。
八、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理论研究水平
盘点2017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重大事件。深入开展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访谈活动。会同青岛市广播电台制作推出24期《法治政府之声》周播节目,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情况进行访谈。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组织开展“法治护航——改革开放40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回顾与展望”理论研讨活动。编印《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论丛》《法制参考》刊物,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进展、典型经验和理论成果。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第六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
2018年以来,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制度建设方面,一些法规规章文件精细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在法律执行方面,行政执法中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依法行政考核方面,日常性考核抓得还不够紧,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在理论研究方面,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理论研究的力度还不够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下步,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部署,以更高的站位、更广的视野、更大的格局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第一,围绕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等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开展法治保障课题研究、地方性法规研究起草、法治保障专家研讨等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认真落实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做好法规规章草案审查修改工作。继续做好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新旧动能转换的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做好涉及产权保护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证明事项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分析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立法的需求,研究拟订2019年政府立法计划。
第三,结合上级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专项工作。按照行政规范性管理办法的规定,继续落实好备案审查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研究问题,积累经验,努力提高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推进备案审查电子化管理,适时取消“双轨制”管理。
第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机制,制定出台《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向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关情况,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意见》。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进行研究规范。
第五,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研究我市行政处罚平台对接省行政处罚(强制)平台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四年年审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网上考试。
第六,全面实行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电子送达。依托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系统,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对于需要召开听证会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实行网上视频听证。在全市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第七,完善以发挥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作用为主,外聘兼职法律顾问为辅,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法律顾问机制,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相关制度的研究。完成政府聘任法律辅助人员试点推进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和合同审查平台系统。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审查制度,提高合同审查质量,有效预防政府签约履约法律风险。
第八,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宣传建设工作,制作推出《法治政府之声》《法治政府建设进行时》《法治政府面对面》等专题宣传节目。举办“法治护航——改革开放40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回顾与展望”理论研讨会,评选表彰优秀课题研究成果。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研究会理事会。
第九,深入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优化指标体系,提升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全面性和公众认可度。
第十,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切实做好政治动员、统一步调,努力实现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
[来源:信网 编辑:芃芃]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