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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后才知对方是“二房东” 要退押金了找不到人

2019-07-18 09:04:46
责任编辑:光影

原标题:“二房东”消失,租客租金打水漂?

本报7月17日讯 近日,济宁来青工作的王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今年6月份,他通过一位葛先生租下了天海花园的房子,并与其签订了合同。近日王先生却发现,葛先生并不是房东,想再联系他时对方已不接听电话。7月17日,半岛记者联系到了房东陈先生,他表示葛先生租了自己的房子,租期到7月15日,目前他也无法联系上葛先生。

“我是通过小区里贴的小广告联系的房源,当时并不知道他是二房东。”7月17日,王先生致电半岛热线96663反映了此事。据王先生介绍,当时他没看对方的房产证以及身份证明,就与葛先生签订了租房合同,并交给葛先生房租及押金共800元。直到7月16日,真正的房东出现后,王先生才意识到与自己签合同的是“二房东”。

半岛记者从王先生出示的租赁合同上看到,王先生一共租房三个月,租金为每月400元,双方约定一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据了解,王先生于6月9日入住,7月7日向葛先生交纳了第二个月的房租,总共1200元。王先生说,房子当中的其他两位租客,都是与葛先生签订的合同,还有一位租客和他一样,退房时联系葛先生退押金无果。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了同样租了这套房子的冯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在58同城上寻找到的房源,2018年10月份入住,今年六月份退房。对于葛先生的身份,冯先生表示自己签合同时并不知情,后来他了解到,葛先生是“二房东”,但是自己并没有追究。冯先生说,他当时的押金为500元,退房时曾多次索要押金,至今无果。

7月17日,半岛记者首先联系了房东陈先生,他告诉记者,此前并不知道葛先生将房子出租,葛先生与他签订的合同于7月15日到期,但对方已经将他拉黑,自己也联系不上葛先生。半岛记者多次拨打葛先生的电话,但对方一直未接听,随后记者又发送了短信,截至记者发稿前,仍未接到葛先生就此事的答复。

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的张宝清律师提醒,为了避免遭遇租房“陷阱”,市民在租房时需要看一下房产的权利人是谁。如果是“二房东”对外转租的话,一定要确定原房东是否允许,并看准日期,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租房,一定要看中介有无营业执照等手续;如果通过网络租房,最好用第三方支付的方式来付款,以防上当受骗。

半岛记者 刘玉凡 实习生 杨晨报道

[来源:半岛都市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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