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2021 03/24 13:52
· 来源 ·
齐鲁晚报
· 责编 ·
光影
阅读量
扫描到手机
用手机或平板电脑的二维码应用拍下左侧二维码,可以在手机继续阅读。

鸿泰兰亭交房近6年又挖地下室卖? 开发商被约谈

原标题:追事丨交房近6年又挖地下室卖?系违法建设,开发商被约谈

李沧区鸿泰兰亭小区已交房将近6年,开发商青岛万邦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重新挖空负一层建起地下室向一楼住户出售。3月18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23日,相关部门反馈称,该项目未经规划审批,属违法建设。目前,开发商已被约谈。

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惠水路618号的鸿泰兰亭小区2015年5月交房,到现在已经过去近6年,近日,多名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开发商青岛万邦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新挖空负一层建起地下室出售。据业主们介绍,小区共有11栋楼35个单元342户居民,开发商私自建设的地下室多达300余间,其中每4-5间为一套,数量为70套,销售价格每套35万元左右,总金额超2000万元。

“经调查发现,开发商私自开挖的地下室从未办理过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纯属于违法建设行为。”23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沧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事件发生以后,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前两天区里还组织开了会,分管副区长也一同参与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性质很明确就是违法建设行为。审批之前未批准有地下负一层建设。”据他们介绍,该局之前从未接到过相关投诉举报。“下一步,待执法介入,我们将配合行政执法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已约谈开发商!”当日上午,记者又来到了李沧区九水街道办事处,二级调研员纪永川介绍,报道发出以后,街道作为属地管理,已协调联系了区自规局李沧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商、物业等职能部门和单位进行了调查,目前各方面正在着实准备相关的情况说明。“待各方面说明汇总以后,统一组织形成一份解决方案,届时会向媒体和社会公众予以公布,依法依规给广大业主们一个解决方案。”纪永川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区)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晓鹏 李自强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光影]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4-2024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21 增值电信:鲁B2-20180061 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
手机版 | 媒体资源 | 信网传播力 | 关于信网 | 广告服务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