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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7/30 08:17
· 来源 ·
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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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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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机关事业单位开放泊位 收费政策发布前暂时免费

原标题:岛城机关事业单位开放2500个泊位

为缓解停车难,更好地发挥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自7月31日开始,青岛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设施将进行错时开放共享,共计15个停车场,共享泊位约2500个。

据悉,首批开放共享的为青岛市、区(市)政府机关专用停车场及集中办公场所停车场。开放共享时间为:工作日,原则上当日下午18:00后开始开放,次日上午7:30前必须驶离,当日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6∶00不予进出。休息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候开放,当日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6∶00不予进出。需要提醒的是,停放车辆须于开放时间结束前驶离停车场,以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首批错时开放共享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包括:青岛市政府机关停车场、市南区政府机关停车场、市北区政府机关停车场、市北区老年活动中心停车场、李沧区政府机关停车场、崂山区政府机关停车场、西海岸新区管委会机关停车场、城阳区政府机关停车场、即墨区政府机关停车场、即墨区科创中心北部和东部停车场、即墨区科创中心总部停车场、胶州市政府机关停车场、平度市政府机关停车场、莱西市政府机关停车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机关停车场。按照青岛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共享采取收费服务模式,通过合理收费盘活停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规范秩序管理,引导市民理性选择出行方式。收费价格由价格管理部门制定,按程序发布后实施,政策发布前暂时免费。

按照工作安排,青岛市计划2021年底前实现全部机关事业单位向社会错时开放共享停车,同时,酒店、景点、商场、写字楼、体育场、社会福利机构、银行等单位停车设施也将陆续开放共享。

相关链接:开放共享须知

(一)共享对象: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

(二)进入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场内引导标识规范停车,并在车辆挡风玻璃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便于突发情况时紧急联络;如有需要,可拨打场内公示牌提供的服务监督电话。

(三)停车场所属单位如遇救灾应急、重大活动等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将预先对外公告,并明确恢复时间。

(四)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不得扰乱管理秩序,保持停车场环境卫生整洁。

(五)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违规停放、不按规定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黑名单,不再提供共享服务。

(六)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青岛静态交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将逐步推进线上预约功能,请车主朋友关注“青岛静态交通”微信公众号,获取相关信息。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董真 通讯员 王延清)

[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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