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智慧仲裁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青岛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王振东日前做客民生在线,与网友在线交流。
今年以来,青岛仲裁办聚焦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全方位提升仲裁服务品质,推动“亲和仲裁”具象化,各项业务指标继续保持上扬态势。1至9月份,受理传统案件1937件,比上年增长15.16%;受理互联网案件20071件,比上年增长1%。今年7月,青岛仲裁委员会入选司法部部署实施的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培育工程首批培育名单。
网友:围绕打造“亲和仲裁”品牌做了哪些工作?
王振东:“亲和仲裁”是青岛仲裁委员会于2004年正式提出和持续打造的品牌,也是全国仲裁界第一个法律服务品牌。今年,青岛仲裁办下大力气推动“亲和仲裁”具象化、场景化,实现“一次告知、一次办好”,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让当事人选择了青岛仲裁就能够享受到更加便捷、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是建设智慧仲裁服务平台,打通咨询、立案、办案、监督等环节,既让当事人不用跑腿就能办理仲裁业务,又能全过程留痕、可溯源。二是立案快速便捷,调解先行,尽可能让当事人线上立案,线下只跑一次。三是提升案件质效,增加开庭排期数量,推行双休日开庭,目前除互联网案件线上快速推进外,平均每周组织传统案件线下开庭保持在70至80次。健全专家论证、案件监督等机制,细化庭前程序指引,并持续扩大仲裁员使用面。四是打造“知青仲·亲仲裁”拓展推行品牌,实施“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上门服务模式,广泛深入企业提供专家咨询、专题培训、专业辅导等服务,近两年来走访、服务企业3000余家(次)。
网友:如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能否再向法院起诉?“一裁终局”后还有其他的救济途径吗?
王振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不能再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这是仲裁区别于诉讼的重要特点——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上诉,但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无权就同一纠纷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一裁终局”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在对裁决结果不满或认为裁决存在问题时,完全没有救济途径。从仲裁工作实践及法律规定来看,主要有两类救济方式:一是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是在执行阶段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选择仲裁机构时,要关注仲裁机构的公信力,在充分了解仲裁制度的前提下作出理性选择。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可以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任何财产权益纠纷,但作为一种自愿程度很高的纠纷解决机制,要求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时,充分了解其专业性和一裁终局、保密高效、国际通行的特点,实际上仲裁更多适用于合同标的额大、权利义务清晰、当事人平等协商基础好、对仲裁结果接受度高、注重追求专业高效保密解决纠纷等情况。
网友:能否介绍一下智慧仲裁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情况?
王振东:智慧仲裁服务平台已于今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已建成多维度核心功能模块,形成“当事人—仲裁员—办案秘书”三方协同的数字化服务体系,全面实现立案、组庭、开庭、结案全流程智能化。
对当事人来说,能通过平台实现仲裁业务“一网通办”,即一个账号通办立案至结案各项仲裁业务。申请立案时上传身份证件、合同等材料,系统自动识别提取核心信息,自动生成标准仲裁申请书,随时随地接收完善信息、补充材料、预交仲裁费等提醒;选定仲裁员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专业特长、办案经历、履职评价等,平台将结合案件类型、地域等,智能匹配仲裁员人选,为当事人提供参考;开庭时,仅需一台电脑或一部手机就能远程参加视频庭审,异地、境外当事人无需长途奔波,真正实现“不见面解决纠纷”。
“民生在线”下期预告
网谈时间:10月21日(周二)下午2:30—4:00
网谈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来源:青岛日报 编辑:陆云琦]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