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6日讯 前段时间,信网(0532-80889431)报道了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欠薪一事(详见报道《上百人工资还未发 青岛海鑫达已人去楼空》)。近日,信网从被拖欠工资的学生们那里了解到,海鑫达劳务的徐经理曾答应11月15日将工作全部发放完毕,不过,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学生未拿到工资,有些学生只拿到了部分工资,海鑫达劳务的徐经理称,找过相关部门投诉的学生都不给工资。对此,徐经理的解释是,先把投诉撤销再发工资。
进展:海鑫达承诺发放全部拖欠工资未兑现
前段时间,上百大学生被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拖欠暑假打工工资事件引起广泛关注,信网报道之后,海鑫达劳务公司负责人徐经理曾表示,11月15日之前,将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
不过,信网从被拖欠工资的学生那里了解到,他们中的部分同学拿到了一部分工资,有些同学一分钱也没拿到。“只给我们发了500元,剩下的都没发”,“我们一分钱也没拿到”。
据学生们介绍,他们几乎每天都联系海鑫达劳务公司负责学生工资事宜的李建伟,要么无人接听电话,要么接听了电话之后就一直拖着。“许诺好几次了,可每次时间到了,他们嘴上说肯定会发工资,但实际就是不发。”
回应:学生的投诉何时撤销何时发工资
11月16日,信网了解到,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的徐经理并未兑现承诺,工资仍未全部发放。此外,信网还得到消息,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对曾经找相关部门投诉的学生,采取了不撤销投诉不发工资的措施。
对此,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徐经理的解释是:“投诉对我们造成了影响,什么时候撤销了,什么时候给他们发工资。”
说法:劳动仲裁不能解决可提起诉讼
工资是学生们的劳动所得,投诉是学生们的权利,这两项相牵扯,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的做法妥当吗?
信网咨询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任辉律师,“严格意义上来讲,青岛海鑫达劳务公司这样做是不合法的,工资是劳动所得,投诉也是学生们的权利。”任律师说,青岛海鑫达要求学生们撤诉后再发工资,需要双方协商处理,“此事主要是解决工资问题,如果仍然不发工资,学生们虽然未毕业,但同样适用于《劳动法》的规定,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解决,仍不能解决,建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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