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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 未改造完禁上新项目

2015-12-02 21:53:55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2月2日讯 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近日获悉,2016年底前,青岛全市1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70%以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8年底前,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或淘汰……日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管局、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物价局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青岛市将坚持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政策激励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源头控制与技术改造相结合,深入开展燃煤锅炉污染治理。

含义:什么是超低排放?怎么实现超低排放?

超低排放究竟是“低”到什么程度?信网从市环保局了解到,要实现超低排放(也称“清洁排放”、“超洁净排放”)的锅炉,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以下要求:1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或其他燃料)机组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燃气轮机排放限值,即在相应燃料的基准氧含量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5、35、50毫克/立方米,较现行标准浓度分别降低75%、83%、50%。其他燃煤(或其他燃料)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即在相应燃料的基准氧含量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10、50、100毫克/立方米,较现行标准浓度分别降低67%、75%、67%。

那么,究竟怎么实现超低排放?信网了解到,超低排放,主要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技术手段组合实现:一是采用天然气、太阳能、电力、成型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或清洁燃料;二是使用高效煤粉、水煤浆等洁净煤;三是采用分级燃烧、浓淡燃烧、烟气再循环等燃烧控制技术;四是采用高效的除尘、脱硫、脱硝烟气净化技术。

目标:制定三大目标任务,推进锅炉改造

为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意见》制定了三大目标任务:一是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在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5#、6#机组开展大型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工作。2016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70%以上完成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底前,全市1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是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2015年,在青岛能源热电金洲热力有限公司、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试点工作。2016年底前,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台数累计达到20%以上。2017年底前,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台数达到50%以上。2018年底前,全市单台1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三是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除确有必要保留的以外,淘汰城市建成区、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的所有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底前,全市所有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或淘汰。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大力推行农村地区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环保改造。

鼓励:实施鼓励政策,完善市场机制

为提高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治理改造积极性,《意见》提出了一些列的鼓励政策。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和大唐黄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3部门《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号)和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5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15〕98号),享受国家、省有关电价补贴、上网电量分配、电量奖励等支持政策。

2018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其他燃煤企业,享受财政“以奖代补”支持政策。对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根据所采取的淘汰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废气提标改造等改造方式以及完成时限,按不同标准给予补助。

鼓励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排污权交易等方式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对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的小型燃煤锅炉(炉具)的环保改造,由相关区(市)政府制定出台奖励政策。

未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的区(市)不得新上燃煤项目

《意见》要求各区(市)政府将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工作作为改善辖区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制定方案,加大资金投入,组织辖区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落实。超低排放工作列为各区(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书重要内容,未按计划完成改造任务的区(市)不得新上燃煤项目。

环保部门将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会同发改、财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物价等部门制定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锅炉超低排放设施运行水平、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减排效果进行监督,确保超低排放设施发挥实效。 信媒体记者 于晓 通讯员 孙俊杰 汤丹

[来源:信网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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