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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集团乘客摔断鼻梁续:司机至今仍未道歉

2016-03-04 14:55:00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3月4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报道了市民刘女士乘坐交运集团隧道3路车,因车内冒烟乘客慌乱将她挤下车受伤一事(详见《交运集团公交车内突冒烟 女乘客摔地上鼻子骨折》《公交冒烟因灭火器?交运集团承诺赔乘客医疗费》)。3月3日下午,青岛交运集团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回复信网称,由于车内乘客故意将车内后门处灭火器打开,导致干粉泄露,引起乘客惊慌下车。目前初步达成共识,通过相关部门立案,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但交运集团这一回复乘客并不认同。

乘客故意将车内后门处灭火器打开

青岛交运集团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回复信网称,2016年2月27日18时50分,隧道3路孙姓驾驶员驾驶车辆行至贵州路时,由于车内乘客故意将车内后门处灭火器打开,导致干粉泄露,引起乘客惊慌下车。在下车过程中,一名女乘客在后门被后方一名男乘客推倒车外地面受伤。据驾驶员描述,当时未发现女乘客受伤,伤者也未跟驾驶员交流因此事受伤。驾驶员在检查车辆无安全隐患后,引导乘客上车,继续投入运行。

2月29日隧道分公司收到投诉件并将事情落实清楚后,立即安排安稽科人员与伤者进行联系,要求安全人员与驾驶员一起到伤者家中探望并做下一步处理工作。经安稽科人员与伤者联系,伤者在电话中答复现在未在家中,等回家后再联系。当天晚上18时,安稽人员再次与对方联系,对方称已向交警立案,通过交警部门处理。

3月2日上午10时,安全人员再次拨通伤者电话,要求带驾驶员一起到伤者家中进行探望,经伤者同意,双方见面协商,初步达成共识,通过公安部门立案,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处理。

受伤乘客称双方根本没有达成共识

但青岛交运集团温馨巴士有限公司回复得到了刘女士的反驳,她称并没有和交运集团对此事达成共识:“虽然交运集团的有关工作人员多次带领我去公安部门去开具事故证明,但目前为止交运集团还未给出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案,只是称之后等保险公司理赔。但这件事是我和交运集团之间的事,我认为应该由交运集团来处理,而不是让我一再等待,至于后期保险公司与交运集团的理赔,应该由他们之间去处理,不能混为一谈。”

刘女士告诉信网,她并不是因为赔偿金才多次投诉交运集团,是因他们在此事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交运集团的处理方式却让她一再寒心。“从事发到现在,交运集团一直在推卸责任,而公交司机也一句道歉的话都没说过,这根本不是要解决问题的态度!”

目前,刘女士与交运集团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

对于此事的后续进展,信网将继续关注。 信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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