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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曝光违法车辆不必打码 号牌不涉及个人隐私

2016-03-10 10:24:45
来源:信网
作者:高鹏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3月9日讯 交通违法网上缴费系统已上线试运行;外地驾驶证可在青岛任意一个车管分所办理转入业务;驾驶证具有吊销、注销、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等情形的,不允许处理;网上缴费系统适用于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社会车辆违规使用公交车道属违法行为……3月9日,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蔚副支队长在“青岛市网络在线问政”活动现场,就交通违法自主缴费系统应用及相关交通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交通违法网上缴费系统已上线试运行

2016年1月26日,网上缴费系统(山东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线试运行。目前在试运行阶段,市民可登录https://sd.122.gov.cn按照提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业务,包括网缴交通罚款也可以通过平台处理。

青岛交警支队积极顺应新媒体信息传播媒介发展趋势,着力推进“青岛交警(原青岛智能交通)”官方微信平台建设,为广大市民主动提供路况服务(实时路况、路况快照)、事故快处、信息查询(车驾管信息、交通违法信息、点位公示)等服务。

其中在“我的定制”绑定车号或驾驶证号相关信息后,即可实时获得系统主动推送的定制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避免出现多次交通违法不知情的情况出现。注册用户后可以为已绑定驾驶证和机动车的个人用户提供绑定机动车的电子监控违法纪录处理功能,并进行网上缴费,无任何手续费。用户可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最多三辆,绑定非本人机动车需要到各区市车管分所窗口进行申请。

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违法信息录入公安交通信息平台24小时之内即可收到微信提示,微信提示的交通违法信息准确。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交通宣传、预警以及交通执法、交通组织优化等方面的信息提示及更新。

违法查询是交通违法自主缴费系统应用的重要促成部分,目前,交通违法查询可以通过三个途径:1、新媒体:关注“青岛交警”微博、微信即可办理;2、网站:进入“青岛交通信息服务网”网站,可以办理交通违法查询业务;3、手机短信。

适用于200元以下交通违法行为

3月9日的“网络在线问政”中,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兰蔚副支队长就市民在使用网上缴费系统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目前,山东省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处于试运行阶段,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进行及时完善。”

兰蔚介绍,互联网缴款是作为传统柜台缴费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目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代收银行柜台仍将继续办理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业务。

针对市民反映目前网上缴费仅支持工商银行卡支付,建议多开通几家银行,兰蔚表示,互联网服务平台网上缴费业务刚开始试运行,先支持工商银行银行卡支付,其他市财政非税代收银行的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目前已完成与农业银行的系统对接和业务测试,争取4月份完成农行接入互联网缴费系统工作。届时,我市驾驶人可通过互联网缴费系统自由选择工行或农行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下一步将逐步接入条件成熟的代收银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在互联网服务平台上注册后,网上处理违章时,对驾驶证是有严格要求的。据兰蔚介绍,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等情形的,不允许处理。用户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到12分的也不能处理。

用户进行互联网平台注册时,需要保证联系电话与办理机动车注册、驾驶证业务时预留电话保持一致,如需变更联系电话,须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进行办理变更手续。

兰蔚称,并非所有违章情况都是用于网上缴费系统。“用户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电子监控处理,只能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适用于一般程序,请到交警业务处理窗口进行处理。”

目前,山东省互联网服务平台在处于试运行阶段,暂时未开放查看交通违法图片功能,如市民对网上交通违法信息有异议,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确认后再进行处理。

同时,市民完成网上缴款后如需领取财政非税票据,可凭网上电子监控处理生成的处罚决定书编号(可在互联网服务平台网办进度中查看),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领票点领取财政非税票据。

外地驾驶证可在青岛任意车管分所办理转入

兰蔚介绍,即将到期的外地驾驶证可以在青岛任意一个车管分所办理转入业务。转入业务需要满足两个前提:一是驾驶证在有效期内,二是涉及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完毕。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地址不在青岛还需居住证)驾驶证、三张一寸白底彩照及身体条件证明(各分所设有身体条件检测窗口)。

市民更换新驾驶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地址不在青岛还需居住证)驾驶证、三张一寸白底彩照。以上办公地点均可以办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测,体检费40元,驾驶证工本费10元,总共费用为50元。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外,对于市民关心的驾驶证自学考试,兰蔚表示,自学直考,公安部指定青岛为试点城市,正在根据公安部和省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下进行准备工作。“启用日期由省交警总队通知为准,我们将在青岛各大新闻媒体上发布相关信息。”

社会车辆违规使用公交车道属违法行为

早晚交通高峰期经常出现私家车占用公交车道的情况。兰蔚表示,在不允许使用的时间段内(全天或早晚高峰期间禁止社会车辆使用,具体见每个路口、路段的标志),禁止社会车辆使用公交车道通行或停放,一旦驶入即属于违法行为(允许借道的路段,须按照路口的“右转借道”标志提示使用)。

据了解,对于社会车辆违法使用(行驶或停放)公交专用车道的认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罚款100元不扣分。

那么,这一违法行为是如何界定的呢?兰蔚介绍,在全市部分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安装移动监控执法设备,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像回传进行实时、自动交通违法抓拍取证,由民警人工审核后上传系统。

机动车号牌不涉及个人隐私 交警曝光可以不打马赛克

有市民认为,最近不少城市的交警部门都在对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网上曝光,但是,出于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考虑都把车牌好打上了马赛克。这样做保护了个人隐私,但却失去了曝光的目的。

兰蔚表示,机动车号牌属公共管理信息范畴,不涉及个人隐私,因此,交警部门在通过媒体对违法车辆进行曝光时,可视情不在车牌号上打马赛克。

此前,车辆违章信息会进行公示,市民可以通过公示来判断哪些地方有违章抓拍,哪些地方为违章处罚的严格路段,但是现在只能查看车主本人的违章信息。对此,兰蔚解释说,车辆违法信息属于车主本人的个人隐私,非车主本人无权查询。交警部门会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介向社会曝光如肇事逃逸、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的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对于交通违法较为集中的路段、违法类型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定期公布。

兰蔚还提醒市民,一旦发现车辆被套牌,车辆所有人可依法向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 信媒体记者 高鹏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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