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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歌星关门会员卡没退费 万达:在媒体发过公告

2016-03-10 16:03:40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3月10日讯 2015年7月,全国的大歌星KTV同时关门停业,青岛延吉路万达CBD的大歌星也在之列。市民王先生曾在大歌星办理了一张储值会员卡,然而在大歌星关门之际却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导致储值卡里的余额至今无法退回。对此,延吉路万达CBD方面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表示,早在大歌星关闭时就在媒体发布了连续公告,目前大歌星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账户也已经封账,消费者能否继续退款还要等集团总部的通知。

大歌星关门会员卡无法退了

“在办理会员卡时我们都登记了电话,为什么关门退卡时不打电话通知我呢?”王先生说,几年前,他在延吉路万达CBD的大歌星KTV办理了一张储值会员卡,只消费一次,到现在卡里还有几百块钱。“前几天我到万达逛街,发现原来大歌星的店面已经换成了另外一家KTV,就找到服务台询问,才知道去年7月份全国的大歌星KTV集体关门了。”王先生说,当时服务台的工作人员让他找财务部询问具体退款问题,他找到了财务部后,得到的答复却是大歌星已经注销封账,无法退还会员卡里的钱。

“在办理会员卡的时候我们都登记了电话,为什么到了大歌星要关门退卡的时候不打电话通知我呢?”王先生回忆说,在一年前他曾经接到过大歌星的电话,对方让他尽快到店把会员卡里的余额消费掉,但由于工作和家庭的原因,这一年的时间我都没时间去消费,“而且当时对方也没说大歌星要关门的事,要不然肯定早去退钱了,但万达方面也不能以已经发布公告为由拒绝退款吧。”

万达方面称已发过公告

“大歌星是2015年7月关门的,关门之后所有的后续工作都给了我们,能否退款还得等集团总部的安排。”负责退款的万达财务部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大歌星停业时候曾在媒体上多次刊登公告,提醒消费者及时退款,“当时有十几位消费者到店办理手续,钱也顺利地退了。随后,大歌星就在工商部门注销,账户也封账了。”工作人员称,目前青岛地区的负责人已经将此事反映给了集团总部,希望总部能通过其他方式打款,以便处理消费者的问题。

敦化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万达方面在大歌星关闭前已经发布过公告,所以并不存在大的过错,关于退款的问题,工商部门会协调双方友好解决。

律师:大歌星应以书面通知消费者解散事宜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李升成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解散清算事宜应该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李升成律师表示,消费者已在KTV进行持卡信息登记,KTV就理应知晓全体消费者信息,其在已知情况下却没有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权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因此消费者可要求原股东就消费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信媒体记者 于晓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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