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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挂牌运行

2016-03-15 07:59:53
来源:信网
作者:杜杲燃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3月15日讯 3月14日,青岛市消保委分别在海尔工贸、利群集团、青岛市洗染行业协会,设立了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并正式挂牌运行。

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在青岛市洗染行业协会挂牌

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在青岛市洗染行业协会挂牌

2016年1月份,青岛市消保委成立了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据悉,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室是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青岛市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和行业协会设立的首批工作室,工作室的运行将进一步拓宽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渠道,延伸调委会的服务窗口,将人民调解工作向矛盾纠纷集中的行业和领域延伸。以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利用协会的专业优势开展人民调解,提高消费纠纷处置效率。

工作室将根据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费维权知识;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投诉咨询服务;受理因商品或服务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重大复杂消费纠纷。

工作室将悬挂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标识,青岛市消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将加强对工作室的指导,规范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后,青岛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进一步大力推行消费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拓展组织覆盖面。

运用“人民调解”程序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更高、约束力更强的特点,可以依法申请司法确认,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司法确认,并由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的案件,和人民法院诉讼审判作出的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裁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通讯员 孙华伟 林上卿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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