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4月15日讯 近日,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的一处项目未依法建设防空地下室,被青岛人防办立案查处。
根据人防部门的处罚公示,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在位于云南路以北、观城路以东建设的1#、2#、3#楼中,1#、2#楼埋深超过3米的首层面积1083.77平方米,既未办理人防审批手续,也未建设防空地下室,并且主体已经完工。
公示称,该项目违反了《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规定,青岛人防办拟对该项目进入行政执法程序,进行立案查处,要求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4月15日前办理补建防空地下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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