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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和施工方闹纠纷 海德公园延期交房半年多

2016-06-30 17:39:39
来源:信网
作者:杜杲燃 孙琳琳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6月30日讯 “原承诺2015年12月底交房,可至今都未把房子交给我们。”近日,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的许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3年,他在青西新区湛园海德公园1号小区,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的房子,但开发商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将交房日期一再向后推,至今都未交房。至于未交房原因,其承建方莱西建筑总公司称,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欠工程款项,导致无法开工。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则未对此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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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

楼盘停建 业主不知何时才能收房

2013年,许先生在青西新区湛园海德公园1号小区第三期项目,购买了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子。开发商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承诺2015年12月底交房,但至今仍未交房。

许先生曾多次到销售部询问交房时间,但销售部一再推脱,“最近我们去询问,销售部的工作人员承诺说会在8月底交房,我们得知,承建方莱西建筑总公司已停工半年了,8月底怎么可能交房?”

许先生告诉信网,业主们得知,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之所以不交房,是因为和施工方莱西建筑总公司发生了财务纠纷,莱西建筑总公司才会停止施工。

而且延期至今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也未支付。信网从许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看到,如果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房,应当向许先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许先生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自合同约定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为止。如果逾期超过120天,许先生不同意退房,从逾期的第121天起至实际具备交房条件为止,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按已付房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向许先生支付违约金。

莱西建筑总公司:霄隆置业欠我们工程款

对此,莱西建筑总公司的王经理告诉信网:“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欠我们工程款。”至于欠了多少工程款,王经理并未透露。

王经理告诉信网,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迟迟未给工程款,至今也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说法,才停了工。信网联系到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仅表示“了解过这件事情”,但对于具体情况并未置评。

开发商应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信网就此事咨询了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吴律师表示,如果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继续不交房,许先生等业主可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追索违约金。

此外,如果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超过120天未交房,并且许先生不同意退房,从逾期的第121天起至实际具备交房条件为止,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应按已付房价款的同期贷款利率向许先生支付违约金。“如果青岛霄隆置业有限公司仍不交房,不支付违约金,许先生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身权益。” 信媒体记者 杜杲燃 实习生 孙琳琳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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