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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府名苑产权只剩31年 销售虚开收据卷钱跑路

2016-08-03 11:07:09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云彩

信网8月3日讯 2016年4月,杜女士看好了青西新区锦城学府名苑的一套房子,交首付时,售楼经理宋女士告知首付款可优惠至12余万,但收据只能填写10余万。不久后杜女士得知该地块只剩31年土地使用权,要求开发商青岛东方锦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锦城置业)退定金及首付款,却被告知只能退收据上的数目。售楼处告诉信网(0532-80889431),宋女士卷款逃跑,费用不应由开发商承担。

买新房只剩31年土地使用权

2016年3月,杜女士前往青西新区人民路与高城路交会处路北的锦城学府名苑看房。“置业顾问介绍房子为70年大产权房,小区周边配套齐全,5分钟之内就可到达家乐城、胶南商城、隆泰家具市场,交通也很便利。”杜女士说,房子每平米6700元左右,价格也能接受,我就花50余万购买一套住房,并交了7万元定金。

杜女士说,5月初,交首付时销售经理宋女士给出了优惠,13万多的首付可优惠至12万元,只是收据上只能写10万元。杜女士也没多想,就答应并交了钱。

前段时间,杜女士了解到,新房只剩31年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续费成了大问题,但这些情况买房时置业顾问并未说明。“这么大的问题为何不提前说明?如果知道房子只剩31年土地使用权,我不会购买。”

杜女士接着又从售楼处获知,销售经理宋女士竟然卷款跑了,如果退款只能退收据上写明的10万余元。

锦城学苑:是否能退房得请示领导

“而且销售经理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不能因为员工跑路就不给业主退全款。”杜女士说,跟她一样情况的还有十余户业主,要求售楼处将已交的定金及全部首付退还。

对此,锦城学苑售楼处工作人员回应,由于拿地较早,目前小区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确实只剩31年,但按照现行物权法规定,纯住宅项目到期后自动续期,基本一次性续期20年。“按照现行法律,到期后续费不会太多,政府很有可能象征性征收少许费用,而且目前青西新区很多楼盘到期后都没交钱。”但具体数目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该工作人员表示,宋女士确实已经卷钱跑了,目前已经报案,但还没有新进展。至于是否能退房还需请示领导,但是如果退房只能退定金和收据上标注的首付款数目。“虽然宋女士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但如果业主退房,开发商不可能将差价还给业主,只能等警察破案,由宋女士返还相应款项。”

“也有许多收据与实际付款相同的业主,这些业主签合同或者退房就不存在这些纠纷。”工作人员表示,像杜女士类似情况的还有十几名业主,被卷走的钱有30多万。

律师:售楼经理卷款属职务行为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业主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并无问题,宋女士卷款逃跑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开发商不应以个人行为为由拒绝退还首付差价。“如果宋女士卷走的钱大于她的提成,则构成侵占罪,若宋女士拿走的是她的劳动报酬,也属开发商与宋女士之间的劳动纠纷,两种情况下开发商都应将钱返还业主,再与宋女士解决。”单律师说,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业主们集体起诉,降低维权成本。

信媒体记者 刘裕

[编辑: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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