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22日讯 近日,济南王先生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4年7月开始,他在青岛正大有限公司销售部门做销售,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自2016年5月,公司一直未给他发绩效工资,“我一个人每个月的绩效工资是2000元,光我三个月公司就已经拖欠6000元了”。
王先生告诉信网,包括他在内,还有五名同事被拖欠绩效工资。自入职以来,公司承诺会压一个月工资下个月发,而从2016年3月开始,公司押两个月的工资,才发一个月的。7月20日,因公司不发绩效工资,王先生离职,“我每个月的考核都会完成,公司不但拖着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六千元不给,并且该发的5月分工资也不发,所以才会辞职”。王先生说。
“辞职后,我去公司索要三个月的绩效工资,公司没有跟我说不发原因,并且也没有告诉我什么时候发工资。”王先生说。
信网联系了青岛正大有限公司,对于欠绩效工资一事,人事部工作人员称,公司不可能欠任何员工的工资,但对于王先生的情况会进行落实,将有专门工作人员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未得到任何回复。
8月19日,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吴芝容律师说,王先生可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不通,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王先生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属于劳动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孙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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