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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三部门联合宣传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

2016-08-26 21:28:42
来源:信网
作者:姚飞 通讯员 宋冠之 李豹松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8月26日讯 公共娱乐场所人员流动性和火灾危险性大,且人员相对密集,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仅是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也是提高公民消防素质的重要宣传阵地。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公安消防局获悉,8月22日,青岛市公安局、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公共娱乐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影剧院等演出、放映场所要做到:在影片放映前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在等待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屏幕上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滚动字幕;入口大厅、各放映厅应张贴安全疏散路线图,标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位置;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工作人员应提示观众禁止吸烟和熟悉疏散路线,了解本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KTV等歌舞娱乐场所要做到:在房间内的显示屏开机启动时播放消防宣传公益广告,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将房间内的显示屏硬切至火灾警报等提示信息;在等待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屏幕上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安全提示滚动字幕;入口及各房间应张贴安全疏散路线图,标明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位置;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吸烟标识;工作人员应提示顾客禁止吸烟和熟悉疏散路线,了解本场所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姚飞 通讯员 宋冠之 李豹松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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