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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被砸伤无人赔偿 劳务公司中建八局相互推脱

2016-09-13 10:20:40
来源:信网
作者:岳祥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9月12日讯 市民陈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2015年6月份开始,她一直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处工地从事塔吊指挥信号工的工作。2016年3月18日,因塔吊司机操作失误,木方砸在其身上,导致陈女士骨盆4处骨折,腰横突3处骨折。受伤后,青岛广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及工地的承建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相互推脱责任,陈女士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青岛广军劳务建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吴经理称关于陈女士的赔偿方案正在协商,结果还没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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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半年至今未得到任何赔偿

陈女士自从2015年6月份来到青岛后,一直在青西新区一处工地从事塔吊指挥信号工的工作。在2016年3月18日,陈女士像往常一样指挥塔吊进行作业,但是,意外紧接着就发生了。

“当时塔吊吊着2捆木方往下落,我和另一个工友在底下指挥,可能司机没有看到我们,所以木方就直直的朝着我们落下来。我当时大声朝司机喊停,但是没有用。由于下落速度很快,我没来得及躲开,这样木方就直接砸在我身上了。”陈女士说。

这次事故导致陈女士骨盆4处骨折,腰横突3处骨折,青岛广军劳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将陈女士送至医院后,垫付了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之后便再无任何赔偿。

“我是4月1日出的院,到现在还是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我跟广军劳务是签了合同的,他们推脱不是自己的责任,是中建八局的责任,去找中建八局,中建八局又说不是自己的问题,赔偿应该找广军劳务,就这么一直相互推脱,工资到现在也没有给结算。”陈女士说。

赔偿方案正在协商中

9月12日下午,信网联系到了陈女士所属的青岛广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吴经理,“陈女士是被塔吊伤到的,我觉得主要责任应该是塔吊司机的责任。而且在陈女士出事当天,是我们把她送进了医院,医药费也全是由我们垫付的。”

对于陈女士的赔偿要求,吴经理表示目前,正在与当时出事塔吊所属的公司协商。“我们提出的方案是我们劳务公司与塔吊公司各赔偿一半,但是塔吊公司那边并不是很同意。”至于协商结果什么时间出,吴经理称不是很清楚。

信网多次拨打中建八局吴经理的电话了解情况,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我们现在也联系不到中建八局的负责人,电话一直打不通。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公司也没有给交社会保险,由于这次受伤,家里也变得很困难,我现在都没法工作,希望关于我的赔偿能早点解决。”陈女士说。

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此事

山东首辰律师事务所的吴芝容律师告诉信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陈女士签劳动合同时劳务公司没有为她交社会保险,所以像这种情况,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确认后,根据需要的情况做伤残等级鉴定,确定赔偿的标准,与劳务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工伤赔偿的劳动争议。”吴律师说。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岳祥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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