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1月1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市南大队了解到,11月1日下午三时左右,市南大队隧道中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发现一辆污损号牌机动车,在处置交通违法过程中,又发现驾驶人属酒后驾驶,该车驾驶人张某某被一次记满24分。
11日下午三时左右,市南大队隧道中队民警在瞿塘峡路正常巡逻时,发现一辆灰色东南牌轿车车牌有异样,于是民警对该车及驾驶人张某某拦停检查。民警发现,该车辆前后牌被折断、最后两位数缺失。民警将驾驶人带到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副中队长纪尚松闻到一股酒味,并质疑该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但驾驶人张某某一口否定自己喝过酒,中午只是和朋友一起吃饭而已。经酒精测试仪测定,张某某乙醇含量达到25mg/100ml,属酒后驾驶。
张某某因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于10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同时,因为污损号牌将被处于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驾驶人张某某将要在暂扣期满后再次进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合法驾驶资格。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梁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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