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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市南查获五名酒司机 交警宣传日敲警钟

2016-12-03 21:45:05
来源:信网
作者:姚飞 通讯员 梁峰
责任编辑:帛幼

信网12月3日讯 今年12月2日,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社会协同治理 安全文明出行”,交警部门在全社会通过事故展板、以案说法、酒驾成本提示等方式向驾驶人展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然而,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市南大队获悉,当天晚上市南交警设岗夜查,再次查获五名酒司机。

12月2日晚22时许,市南大队重拳出击,出动警力20人,警车4辆,在四川路东平路口开展夜查,重点查处东西快速路下桥方向的车辆违法行为。

23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Y63**白色宝马轿车从桥上缓慢驶下,在查车点前不远处停下,驾驶人单某某企图逃避处罚,弃车逃逸,被执勤民警当场控制,当事人单某某仍然存在侥幸心理,拒不承认酒后驾车,开始谎称不是自己开的车,拒不配合测试,并对民警称是车上其他乘客驾驶的车辆,执勤民警对车上乘客进行了询问,当场戳穿了单某某的谎言,在证据面前,单某无言以对,最终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经酒精测试仪检测为64mg/ml,属于酒后驾驶,单某某将被处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3时20分许,一辆小型货车从桥上驶来,车上是满满的一车白菜,当民警将车辆依法拦截后,驾驶人张某承认所拉货物已经超载,经过现场称量,张某驾驶的车辆超载100/%。正当民警对某依法进行处罚时,张某的一问让现场民警哭笑不得,“不是拉蔬菜的车可以超载吗”,对于这一提问,中队长姜海龙给其进行认真的解说“拉蔬菜的机动车可以走绿色通道,但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更不能超载行驶要确保安全驾驶。”张某因为严重超载将被处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当晚,市南大队共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5起,超载3起,准驾车型不符1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7起。在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给违法驾驶敲响了警钟。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梁峰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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