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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盛没给开发票 部分东城水岸业主办不了产证

2016-12-05 13:39:33
来源:信网
作者:姚飞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12月5日讯 看着邻居家陆陆续续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可是隋女士却因为没有购房发票而无法办理,原因竟然是当初从另一家地产公司团购的房子惹得祸。近日,信网(0532-80889431)接到隋女士反映称,她居住的东城水岸小区因为缺少购房发票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影响了落户以及房屋买卖。信网从山东枫林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林置业)了解到,由于小区部分业主是从青岛百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地产)团购的房子,而百盛地产因为未给业主开具正规机打发票,导致税款未补齐,所以枫林置业无法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

办理不动产权证遭遇区别对待?

隋女士家住李沧区台柳路东城水岸小区,六年前购买了小区内的一处房产。据隋女士说,她所在的单元楼和小区内的其它两座楼曾因开发商和施工单位经济纠纷的原因,迟迟没有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无法开具发票以及办理不动产权证。

后来经过各方努力,开发商枫林置业给拖延多年没有不动产权证的业主办理了不动产权证,而隋女士家却不在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范围之内。隋女士表示,除了她家以外,大概还有十多户业主有着同样的遭遇。“为什么别人家都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而我们十几户业主却不可以?”隋女士对开发商的做法产生了质疑。

隋女士说,她咨询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后得知,目前由于开发商没有开具购房发票,导致该户暂时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我们这三座楼的业主已经等了好久才能办不动产权证,可我家现在却因为没有购房发票仍然无法办理。”隋女士说,许多业主的孩子无法落户就近上学,房屋也无法买卖,确实受到了不小的影响。

枫林置业:业主不是通过开发商买房

开发商青岛枫林置业有限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开发商确实没有给小区部分业主开具购房发票,原因是因为这些业主当初买房时并非直接通过售楼处购买,而是从倒房人员手中购买的房屋。“当初百盛地产和枫林置业是合作关系,百盛地产将东城水岸小区部分房源转卖给中介,中介又将房子转卖给购房者,从中赚取差价。”工作人员说。

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开发商开具购房发票要缴纳税款,而百盛地产给购房者只开具了手写收据,而非正规机打发票,因此有一部分税费没有缴纳,所以开发商枫林置业也无法向业主开具购房发票。

“我们已向没开购房发票的业主们说明了情况,让业主联系百盛地产,等到业主拿到了百盛地产开具的正规机打发票后,开发商就会给业主开购房发票。”

随后信网多次联系百盛地产想要核实情况,但截至发稿电话并未有人接听。

建议业主向国税投诉

信网从青岛市地税局了解到,枫林置业开发的东城水岸小区由于前期一些原因导致无法开具发票。5月份“营改增”后,发票由国税提供,并且国税举报中心已与开发商联系,通知企业按收取的房款开具发票,开发商已在8月份向需要发票的业主开具了发票。

由于百盛地产与开发商存在经济纠纷,并且目前地税已无发票提供,对于不开具发票一事,建议向国税部门进行举报。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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