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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启动学习宣传月 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

2016-12-05 21:26:02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2月5日讯 12月5日上午,青岛市教育局在青岛十五中举行“法律顾问进校园,教师学生学宪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启动仪式,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洪琪参加活动,并听取了法律顾问对宪法的解读,观摩了学校以宪法为主题的班会。信网(热线0532-80889431)了解到,活动日当天,市教育局还组织部分师生走进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机关,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以体验式、参与式的形式,提高法治教育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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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起,青岛市教育局将每年12月份确定为青岛市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通过开展丰富多样的系列法治教育活动,实现了法治教育与德育的有机结合,培养全体师生的法治思维。

据了解,2016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将开展了三大系列活动,分别是开展“宪法伴我行”法治实践活动、“国旗下讲宪法”活动以及“宪法教育进校车”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将充分利用《道德与法治》、主题班会、社会实践课程,选择宪法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校规校纪,开展主题演讲、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活动。同时,组织学生走入当地人大、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通过参与式、体验式活动,亲身实践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感受宪法的尊严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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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生和教师在升旗仪式时诵读宪法条文,并邀请法律顾问走进校园,为师生宣讲宪法,让法治专家讲法、释法,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强化学生国家意识、公共意识、规则意识的培养。积极发挥温馨校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用,学生亲自制作手抄报等,将宪法、法律知识用图片、文字等形式装饰在校车内部,积极营造法治宣传氛围,让学生耳濡目染,接受法治教育。

信网全媒体记者 于晓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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