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12月26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交警潍莱高速大队获悉,2016年12月25日下午,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进行执勤。15时27分,一辆灰色未悬挂号牌的福特翼虎牌小型客车沿青新高速出平度南收费站时眼见有交警执勤,在距离收费站约300米的地方突然停车并有人下车,并将车辆号牌装上。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对于之前车辆未悬挂号牌这一违法行为驾驶员拒不承认。由于车辆所停位置处于收费站监控死角,且距离较远执法记录仪拍摄不清晰,因无法及时搜集证据,民警只好将车辆放行。
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事后,民警立即进入高速公路智能交通管控系统进行了细致地摸排,先是调取了该车的过车数据,数据显示车辆车辆最后一张是在卡口“市局黄河西路与柳木路路口”(2016-12-25 14:03:01),违法嫌疑车辆出高速时间(2016-12-25 15:27:16)在高速公路卡口的照片,推断出该车的行驶方向是从“市局黄河西路与柳木路路口”卡口经青新高速去平度,又进一步调取距离平度南收费站最近的卡口设备,经过车速与道路距离推断该车应在15:00左右经过该卡口,通过过车查询2016-12-25 15:00至2016-12-25 15:27的过车数据,筛选车牌未识别车辆信息,经过对违法嫌疑车辆对比后发现该车在2016-12-25 15:11:36通过该卡口,经比对发现:该车卡口照片与现场驾驶员为同一人,且车辆特征与现场嫌疑车辆相符,由此确定该车在辖区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证据确凿,目前该违法行为已被录入公安交通管理平台,驾驶员将因“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这一违法行为受到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姚飞 通讯员 谢乐庆
[编辑:帛幼]分享
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