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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完活近一年未拿全工资 包工头不透露承包方

2017-03-16 18:00:11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可可

信网3月15日讯 2015年3月初,刘先生一行人在同学的介绍下认识了包工头赵先生,在胶州市砚里新村干些外墙粉刷涂料的活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虽然同年5月前就完工,但至今工友们仍没能拿全工资,“8个人4万余元的工资只给了不到2万元。”赵先生告诉信网(053--80889431),与承包方签订合同的是朋友顾先生,他只是在朋友因事离开后帮忙,而且工资总共也只有3万元。信网获悉,砚里新村属于村集资建房,承包方不只一家。

干完活近一年未拿全工资

刘先生说,他与工友们干活的项目在胶州市砚里新村,2015年年初,经同学牵线给赵先生打工,双方一拍即合,但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一行人负责1号楼及4号楼的外墙涂料粉刷,需要下吊绳、刷涂料,按照5元/㎡计算工资。

根据刘先生提供的一份《涂料工程量确认单》,满图丙烯酸涂料工程量为6772㎡,打格丙烯酸涂料工程量为1051㎡,合计7823㎡。若按照5元/㎡计算,工资应为39000余元。但刘先生表示,除此之外,他们还额外量了屋顶、刮了两栋楼一层的腻子,同样应计算工资。“加起来工资4万多元。”

“但直到现在只给了不到2万元,剩下的一直拖。”刘先生说,每次找赵先生要钱,他就一个字——拖,从1个月拖到3个月再拖到半年,如今1年快过去了仍没音信。

包工头:实际责任人不是我

按说两万余元不算多,为何一直拖着?对于工友们的质疑,赵先生也很无奈。他表示,当初是他的朋友顾先生与承包方签了合同,但工程还未完工就因事离开项目了,“临走前,他将工程交待给我,让我帮忙照看着,却没给我钱。”

赵先生表示,由于承包方是与顾先生签的合同,因此只将钱打到对方账户上,而他拿不到工程款,只能自己垫钱,“乱七八糟垫付10余万了。”

“而且工人工资并不是5元/㎡,而是4元/㎡。”赵先生说,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因此工人工资总共3万余元,而他已经垫付了2万。他认为,作为朋友已仁至义尽,将不再支付剩余的工资,“目前承包方只有保证金还没付,只要将保证金给我,我就分一部分钱还工人工资。”至于承包方是谁,赵先生不肯透露。

劳动监察大队:不属劳动关系

信网从平度市胶北街道办事处及砚里庄村书记处了解到,砚里新村属于村集资建房,通过招投标找到承包方,但整个项目由好几个公司承包,将联系核实1号楼及4号楼的承包公司。但截至发稿,信网未得到回复。

“刘先生跟着个人干,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平度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因此此事并不在其监管范围之内,建议双方走法律途径解决。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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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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