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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 惠及64.5万人

2017-03-25 10:14:30
来源:信网
作者:杜杲燃 通讯员 门刚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3月24日讯 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工商局获悉,2017年2月28日,青岛市工商局公布了分类实施“三个一次”便民助企服务举措。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坚持自我加压,便民助企,兑现承诺,取信于民,不断梳理优化服务事项,缩短办事流程,让企业群众在改革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按照推进安排,在现行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框架内,在高新区分局试点的基础上,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创业成本,更好地服务促进青岛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3月30日起,青岛市工商管理部门将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

改革将惠及全市64.5万个体户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放、管、服”的总体要求,创新登记方式、优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进一步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自2017年3月30日起,青岛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

据了解,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模式改革,惠及全市64.5万个体工商户,进一步简化登记程序、提高登记效率、降低创业成本,更好地服务促进青岛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进一步简化程序 提高登记效率

从改革的内容上来看,进一步简化登记环节,实行独任登记制,将原来的受理、审核和发照几人几个环节整合为一人一个环节,当场受理、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简化登记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寸彩色照片,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原件,登记窗口工作人员采用身份证读取器提取申请人身份信息和照片。

取消名称预先核准,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无需预先申请名称核准登记,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窗口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

住所自主申报,申请人阅读《住所(经营场所)承诺书》条款并当场签字确认;经营范围现场申报,申请人口述,登记人员录入经营范围、联系电话等登记信息后,打印出开业登记申请和审核所需的全部表单;经营范围属于一般经营项目的,申请人对申请表单进行核对,签字确认后,登记人员当场核准,当场发照。

此外,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还需提供相关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但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申请人需要在现场签署《双告知承诺书》;受他人委托办理的,代理人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仍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程序办理。

降低创业成本 提升审批效能

改革将使登记流程简便快捷,申请人无需提前准备和填写表格,只需携带身份证到窗口直接办理,登记时限压缩70%以上,可极大方便群众。

最大程度降低创业成本,通过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简化登记材料,节约了申请人的时间成本以及多趟往返的费用、拍摄照片的费用、身份证复印的费用等等,大大降低创业成本。

有效提升审批效能,申请人在窗口口述、工作人员录入,可以充分沟通,有效避免了以往申请人自行准备材料,因不符合要求需要修改或退换,从而产生误解和不满,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有效促进诚信经营,通过加装身份证读取器,可以方便实现申请人身份证信息导入和直接输出打印功能,可以有效减少利用虚假身份信息骗取登记的情况,有利于提高社会诚信度。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通讯员 门刚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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