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信网手机版移动继续看新闻

中交阳光屿岸车位只卖不租?留了50个不够业主用

2017-05-09 21:33:51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5月9日讯 “虽然我们小区车位数量多,可只卖不租,每个车位75000元,从5月1日开始没有买车位的车辆就不能进小区了。”中交阳光屿岸的业主陈先生告诉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小区车辆管理“新政”实施一周,矛盾就出现了。5月7日晚上,一辆装修车辆要离开时被保安要求支付停车费,双方因此发生了冲突。据信网了解,中交阳光屿岸的车位目前仍在销售,但物业也拿出了50个车位向业主出租,租金和管理费每月350元。但陈先生和其他业主认为,这50个车位与小区共计的2800多个车位在数量上有很大差距,车位只卖不租的情况仍旧存在。

地下车位75000元一个

“差不多是晚上七点半,一辆装修车要从小区出来,被门口的保安拦住了,说要交停车费。司机不干,双方就发生了冲突,最后保安受伤被送医院了。”这一幕发生在5月7日晚上的中交阳光屿岸小区,虽然简单看就是一场停车费引起的冲突,可在业主陈先生看来,问题的根源在于小区车位的买卖问题。

陈先生告诉信网,中交阳光屿岸共有2800多户业主,车位分为地上和地下两部分,按照1:1的数量配套建设。按理说小区的车位数量足够,不会出现车位不够用的情况,可从5月1日开始,很多业主的车辆就无法进入小区了。

“地下车位75000元一个,如果不买车位,业主的车辆就不能进入小区,其他的外来车辆进小区则要收费。”陈先生说,小区里的地上车位被开发商以抵房款形式送了出去,但这些车位目前基本上都是闲置状态,“实际上地上车位是算在我们的公摊面积里,是我们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没有权利擅自处置。”

只有两个小时的免费停车时间

地上车位不能用,地下车位又只卖不租,这让中交阳光屿岸的业主们很郁闷,多次找到物业反映。在此之后,物业在小区内张贴了一张通知,拿出50个地下车位进行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00元和管理费50元。“我们同意车位出租,但每个月350元的费用实在是太贵了,比一些高档小区的停车费都贵,而且这个收费标准也没有跟业主商量过。”陈先生说,随着入住业主数量的增加,这50个车位肯定不够用。

5月8日下午, 信网电话联系了中交阳光屿岸的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已经安装了汽车蓝牙,像装修车辆这样的没有蓝牙的车辆只能从东门进入小区,但只有两个小时的免费停车时间。而对于前一天发生的冲突,工作人员则不愿意多说。

随后,信网又联系了中交阳光屿岸的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项目没有在售房源,地下车库尚有车位可以对外出售,但价格不方便透露。

城阳区物业办:先确定车位所有权

对于陈先生反映的中交阳光屿岸车位问题,城阳区物业办表示,车位能否出售或者对外出租,首先要确定车位的所有权归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所有。“如果是全体业主所有的车位,物业也可以进行管理和收费,但收费标准需要先先业主公示,同时收取的费用也应该用在小区的建设或者服务方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业主对物业收费标准或者收费方式有异议,可以联系区物业办或者当地街道的物业管理办公室反映,如果物业确有违规行为,物业办将要求其整改或予以处罚。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当您遭遇消费维权难题时,可通过以下途径向信网反映投诉。

1、拨打信网新闻热线:0532-80889431

2、通过信网官方微博:@信网

3、通过微信公众号:青岛信网(xinwangquanmeiti)

[编辑:亚麦]
信网版权稿件,欢迎转载。转载时请保留完整信息,否则追究侵权责任。
精彩美图 更多 >>

青岛话题 更多 >>

深度报道 更多 >>

大家爱看

信网手机版

信网小程序

青岛网上辟谣平台

信法网

Copyright © 2017 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28146号 新闻备案:鲁新网201653205鲁公网安备:37020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