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6月12日讯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修改<新消毒产品和新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管理规定>等5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要求,青岛市卫计委进一步梳理市级审批事项的办理要素,及时清理部分审批要件,做好政策衔接,以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加强企业自律和事中事后监管,不再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作为卫生许可的要件,改为“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进一步精简申请材料,申请补发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涉水产品等许可证、批件的,不再需要提供刊载遗失声明的报刊等证明材料。
减少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进口涉水产品申请许可批件时,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及中文译件不再需要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不断深入,青岛市卫计委在行政审批工作中,针对企业提出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研究讨论并向上级部门反映、汇报,根据政策调整,及时清理、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及审批要件,同时在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放管服”工作的顺利推进。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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