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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集中销毁枪支管制刀具 对非法持有“零容忍”

2017-07-06 08:10:09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通讯员 左晟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7月5日讯 根据公安部、省厅开展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5月开始积极组织开展打击、收缴、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器具集中行动,共收缴仿军用枪、猎枪、气枪、小口径、火药枪、钢珠枪等各类非法枪支164支,管制刀具4054把,仿真枪467把,弩21把等危险物品。为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管理,巩固全市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成果,及时消除隐患,青岛市公安局于7月5日在青岛钢铁集团公司废钢供应基地组织以“治枪爆、除隐患、保民安”为主题的集中销毁活动,将近年来收缴的枪支、管制刀具全部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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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仍有部分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流散社会,构成了潜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被违法犯罪分子利用,会造成严重后果。为此,号召广大市民遵规守法,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此次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将在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的违法行为才采取“零容忍”态度,对查处的不法行为“从重从严”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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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16年5月份,焦某某利用从网上购买的发令枪、枪管等材料制造枪支一支并持有。2017年3月31日21时许,民警在青岛市李沧区振华路焦某某家中将枪支查获。经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技术处鉴定,该枪支属于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2017年4月15日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逮捕。

案例二:

2017年6月2日20时,张某驾驶鲁UL05XX蓝色别克商务车行至李沧区曲戈庄村某小院门口处,因此处堵车,张某持续鸣笛,与该小院店主臧某某(女,45岁)发生口角,后臧某某的丈夫孙某(男,46岁)参与帮腔,双方发生对骂,张某持随车携带的枪支(已获)下车,在店门口对孙某等人进行射击,后逃离现场。2017年6月3日该因涉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被李沧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在青岛市第一看守所。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邮政地址:青岛市湖北路29号,青岛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邮编:266001。电子信箱: qdzbjq_jubao@163.com

市南:66575072 黄岛:66581156

市北:66575550 胶南:66586212

四方:66576045 胶州:66585516

李沧:66576565 平度:87362020

城阳:66582218 莱西:88483476

崂山:55580092 即墨:66583198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通讯员 左晟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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