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7月6日讯 交了中介费就能锁定房源?这不,市民王女士就在位于青西新区的太平洋房屋世茂店拿到了一套房源,她一共交纳了7万元,得到两张收据,一张金额为2万元,款项用途为中介费,另一张金额为5万元,款项用途为代办过户手续费及代收税、费,备注为代收5万元、转交选房方。但是,在签订合同时,太平洋房屋中介要求王女士多交20万元才可以签购房合同。王女士不乐意了,想退钱,但是太平洋房屋中介只退6600元。
中介宣称交5万元即可锁定房源
2017年4月份,王女士前往诺沙湾小区看房,并在太平洋房屋设置在小区门口的摊位上留下自己的电话。5月份,她接到太平洋房屋世贸店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询问是否想要在诺沙湾小区购买房屋。当王女士表示自己看中某楼座的4楼时,该工作人员表示20层以下现在已经基本无法选房了,但是只要交给自己5万元的“选房费”及两万元的中介费,即可选择中意的楼层。
至于这5万元的“选房费”是如何操作的,王女士称,这位工作人员说是用于内部关系梳理,其余并没有多说。
5月23日,王女士按照太平洋房屋工作人员的说法支付给了其所谓的“选房费”及中介费共7万元,并得到收据两张,“当时觉得诺沙湾的房子卖得差不多了,也没有什么好楼层了,就交钱了。”。
据王女士介绍,没过几天,她便接到了太平洋房屋的电话,称已经选房成功,但是由于房价上涨,需要再多交20万元才可以签订购房合同。“哪有这样的,房价说变就变,所以我就想退款。”王女士说,但是太平洋房屋给出的答复便是,由于已经选房成功,所以只能退6600元。
太平洋房屋否认此事
王女士告诉信网,此事当时是由太平洋房屋世贸店的王经理办理的。
信网曾以购房者身份致电王经理,询问现在是否可以在诺沙湾购房,王经理表现得十分谨慎,称目前诺沙湾小区的房子已经售罄,只能购买二手房,否认了交5万元便可以在该小区选房的说法。
据信网了解,6月22日,黄岛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曾因部分品牌中介存在宣称交5万元“好处费”便能在深港城小区选房的行为对三家房产中介下达过行政处罚,处罚方式为记入信用档案并罚款10000元,其中便有太平洋房屋。
(王女士交钱后得到的两张收据)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两张由太平洋房屋所开的单据,信网看到,其中一张金额为2万元,款项用途为中介费,另一张金额为5万元,款项用途为代办过户手续费及代收税、费,备注为代收5万元、转交选房方。这两张收据上显示的开具时间均为王女士所说的5月23日。
房管部门加强对中介的管理
而黄岛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曾表示过,由于房产中介行业的门槛较低,素质难免参差不齐,有一些中介公司为了利润,很有可能逾越法律法规的界限,做出违法或者违规的行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每年都会定期举办法规宣讲活动,目的就是让这些中介了解所在行业内的法律法规,不要逾越。工作人员希望通过此次行政处罚,可以警示其他房产中介一定要依法依规地经营,下一步将加强对中介的管理。信网全媒体记者 岳祥
[编辑:可可]大家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