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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购的车不翼而飞?客户欠租金车被收回了

2017-07-14 16:05:39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7月14日讯 停在楼下的车突然不见了踪影,起先沈女士还以为自己遇到了偷车贼,可报警调取监控后,才发现车是在凌晨时分被人用钥匙打开了车门,并悄悄开走的,而车的备用钥匙只在青岛友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成汽车”)。“我给友成汽车打电话,他们承认车是被公司开走了,原因就是我还贷款的时间晚了几天。”信网(热线0532-80889431)电话联系了友成汽车,工作人员证实开走车与贷款还款时间有关,但称此事是上海总公司安排的,青岛地区的门店并不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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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时间晚车被开走

7月9日早上七点多,沈女士像往常一样准备开车上班,可是刚一下楼发现自己停在楼下的车不见了,惊得沈女士出了一身冷汗,以为车被偷,就赶紧打电话报警。等到警察赶来,小区物业调出前一天晚上的监控录像。“从监控看,车是凌晨四点四十五分被开走的,而且开走车的那个人是用钥匙开的门,绝对不是偷车贼。”这时,沈女士想起这辆车的备用钥匙一直放在出售这辆车的友成汽车,打电话询问后确定是友成汽车的工作人员开走了车。

“就算我没有按时还款,友成汽车也不能连招呼不打就直接把车开走吧?”原来,沈女士的这辆白色现代瑞纳轿车是2016年6月从城阳区的友成汽车以“以租代购”的形式购买的,总价108000元的汽车分成36期付款,每月支付3000元给友成汽车,三年后这辆车才会过户到沈女士名下。沈女士说,友成汽车要求是每月20日支付当月的租金,但因为自己家中有一定的困难,只能等到每个月10日发了工资后才能支付租金,这样一来自己的实际还款时间就比友成汽车要求的晚了20天。

沈女士说,还款时间晚确实是自己不对,但在此之前友成汽车从未通知自己一定要遵守每月20日还款的要求,“而且我只是晚还款,并不是不还款,友成汽车连招呼都不打直接把车开走,这怎么能行?”沈女士说,车上还有包括4000多元水票在内的私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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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成汽车:客户欠租金违约在先

信网了解到,沈女士在提车时与友成汽车签订了一份汽车租赁合同和一份汽车买卖合同,其中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若沈女士一方出现拖欠租金等行为时,友成汽车可以采取从保证金中扣除租金,并且可以按照剩余全部租金的万分之八每日计收逾期利息或立即收回车辆。

7月13日下午,信网电话联系了友成汽车,工作人员并没有否认,但称这是由于沈女士逾期没有支付租金导致的。“对于逾期未交钱的客户,公司都会打电话催费,至于客户有没有接到电话或是不是故意不接电话,这都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在收回车辆前通知了客户,一些欠款的客户可能会采取拆掉GPS定位设备等措施防止公司找到车辆,这样一来收回车辆就变成了空谈。

“沈女士这件事属于贷后问题,已经由上海总部接手处理,车也是上海总部直接安排人开走的。具体沈女士的还款记录是什么样的,我们门店也查询不到。”但信网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直接联系上海总部的相关人员时,对方手机已经关机,总部的客服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

依据契约精神友成汽车无过错

对于沈女士的遭遇,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青岛分所的李升成律师认为,既然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就需要按照合同执行。“从合同法的契约精神看,沈女士确实违约在先,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了一方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因此友成汽车的做法并没有明显的不当之处。”李律师认为,友成汽车有责任妥善保管车内属于沈女士的个人物品,并应当在事情处理结束后予以归还,“沈女士目前可以参考合同,确定收回车辆与退还保证金是否是同步的,可以根据友成汽车的具体处理方式,争取把保证金要回来。” 信网全媒体记者 于晓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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