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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62起 电力行业事故增多

2017-07-14 21:52:41
来源:信网
作者:刘裕
责任编辑:帛幼

信网7月14日讯 信网从青岛市安监局获悉,上半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2起,死亡68人,同比分别下降47.5%和26.9%。发生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其中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8人,电力工程事故1起,死亡4人,地铁建设事故1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7%。其中,电力行业事故增多,施工单位长期存在违法分包行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安监局提醒,当前正值电力工程施工高峰期,需严防同类事故连续发生。

电力行业事故增多

从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看,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40起,死亡41人,同比分别下降57.9%和38.8%;建筑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25%和40%;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均下降37.5%;电力、热力、技术服务等其他工商贸行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25%。

从事故发生的特点看,道路交通事故占比较高。上半年,道路交通领域发生一般事故38起,死亡33人,分别占全市一般事故总量的65.5%和62.3%;发生2起较大事故,造成8人死亡,分别占全市较大事故总量的50%和53.3%。从事故原因看,95%左右是由驾驶人违法造成,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高处坠落事故多发。上半年,全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6起,致死6人,分别占全市事故总量(不含交通运输业事故)27.3%和22.2%。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制定不严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不清、职责模糊,未能在作业前对作业活动所涉及的风险进行充分分析、控制和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施工中抢进度、轻安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是导致事故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

涉及特种设备事故高发。上半年,全市发生涉及特种设备事故5起,死亡5人(其中:电梯事故2起,起重机械事故2起,压力容器事故1起)。施工作业违反施工方案规定和安全技术规范,现场安全管理缺失,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违规作业导致事故持续高发。另外,部分使用单位特种设备责任制度不健全,隐患整改不彻底,特种设备不依法登记、检验等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

电力行业事故陡然增多。5月以来,全市连续发生了2起电力工程事故,尤其是发生一起较大事故,造成5人死亡。施工单位长期存在违法分包行为,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当前正值电力工程施工高峰期,需严防同类事故连续发生。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较为普遍

6月,全市成立12个检查组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30人次,聘用安全生产专家374人次,检查企业230家,发现问题和隐患2572项,拟立案处罚企业143家(占检查企业总数的62.17%),拟立案查处非法违法行为317项。

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非法违法行为较为突出,本次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230家,发现问题隐患2572项,平均每家企业发现11.18项。这些问题隐患中符合立案处罚的非法违法行为有317项,平均每家企业1.37项,反映出企业非法违法行为较为严重。

另外,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较为普遍。从检查情况看,市属以上监管企业好于区(市)监管企业。检查的6家市属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资料健全,生产车间安全隐患较少,没有发现非法违法行为,未实施行政处罚。小微企业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比较严重。企业主要负责人虽然经过培训,但下功夫真学的少,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严重缺乏;多数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弱,有的甚至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无应急预案、无职业卫生档案的较多。

信网全媒体记者 刘裕 通讯员 张琳

[编辑:帛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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