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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配套计量设施违规 蓝山湾还要按面积交费

2017-09-28 09:56:24
来源:信网
作者:于晓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9月28日讯 近日,李沧区蓝山湾二期的业主傅先生向信网(热线0532-80889431)反映,眼看又要到了供热季,可小区的供热计费方式到现在还没改过来。原来,蓝山湾二期是2015年交付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采用按照用热量计费的方式交纳供热费,可在过去的两个供热季里,业主们都是按照房屋面积交钱。青岛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证实,小区开发商青岛跃龙升置业有限公司违反了相关规定,自行配套建设了热计量装置,未达到计量表分户计量要求。

交房两年小区供热计费仍未更改

傅先生告诉信网,在过去的两个供热季,大家都是按照房屋面积交纳,每年供热费都要上千元。但是根据小区的交房时间,蓝山湾二期应该实行计量收费,而不是统一按照面积收取。

信网查询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发布的《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实行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既然蓝山湾二期的建设时间晚于这份管理办法的出台时间,为什么小区还是执按照面积收费的方式呢?

“当初我们只知道小区有双气,交房时屋里铺好了地暖,根本没想收费的事,后来才知道是开发商安装的设施不对,才导致小区无法实行按用热计量收费的。”傅先生说,如果换成按计量收费,每年能省下几百元供热费。

蓝山湾二期无用热设施改造计划

信网先联系了小区的蓝山湾物业,负责人孙主任证实小区确实一直采取按照面积收取供热费,开发商从未将有计算业主用热数量的设施交接给物业,“前段时间供热企业曾在小区里进行了一次调研,虽然物业没有参加,但听说很多业主不同意改为按照用热量收费的方式。”孙主任表示,自己不清楚计量设施改造的情况,如果是有关房屋的配套设施,还得联系开发商问清楚。

随后,信网拨打了开发商青岛跃龙升置业有限公司蓝山湾项目的电话,工作人员称蓝山湾二期一直都是采用按照面积收取供热费,“不知道有按照用热量收费的事,现在也没有计划进行改造。”

开发商违规建设计量装置

信网了解到,蓝山湾二期由能源开源后海热电公司负责供暖,换热站的工作人员介绍说,蓝山湾三期项目目前都没有办法执行按用热量收费的方式,原因就是开发商在建设时根本没有配套这些设施,“如果想要进行改造,几乎得把整座楼拆了。”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有部分蓝山湾的业主希望采用按用热量收费的方式,开发商也承诺进行招标建设,但是到目前没有任何进展,“今年小区肯定是还要按照面积收取供热费,究竟能不能改造、什么时间改造,都还得等开发商决定。”

对此,信网咨询了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证实蓝山湾二期开发商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自行配套建设了热计量装置,未达到计量表分户计量要求,需要由原建设单位负责整改,整改后实施计量收费。“2016年9月多个部门就一起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协调,要求对分户热计量设施进行完善,目前还处于对该小区计量表远程采集系统询价、招标的阶段,等招标完成才能进行整改。” 信网全媒体首席记者 于晓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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