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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 大象先生被处罚5000元

2017-12-26 18:06:42
来源:信网
作者:顾青青
责任编辑:光影

信网12月26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青岛崂山区大象先生丽达商店(以下简称:大象先生)因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被处5000元罚款。大象先生方面表示确有此事,“被处罚的进口食品原有中文标签,因在运输搬运过程中标签脱落,销售人员也未及时发现,所以才造成了误会。”

信网了解到,大象先生是主营进口母婴保健洗护产品的公司。其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国内广大消费者提供正品母婴保健洗护品,其供应链是先在全球对知名的海淘类产品进行采购,然后组织跨境物流,并通过国内指定跨境保税仓库通关,然后发货给终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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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信网从青岛食药监了解到,此次大象先生丽达店被处罚的三件产品为KIRKLAND MIXED NUTS两罐以及海太烤薯棒饼干一罐,分别从北京好食好吃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威海盛世外贸服务有限公司进货。经食药监工作人员到店检查,除上述三件产品外,已售和其余在售产品均有中文标签。

信网了解到,对于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局都有严格把关,凡是通过正规渠道进口的食品,在其包装上都有中文标签,如果食品是全外文的外包装,入境时也会再贴相应的中文标签。而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也有明文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且标签应当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的不得进口。

那么大象先生作为主营进口母婴保健洗护产品的进口店,为什么会出现产品无中文标签的情况?青岛大象先生丽达店负责人韩女士称,被处罚的进口食品原有中文标签,因在运输搬运过程中标签脱落,销售人员在摆货和日常检查中也未及时发现,才出现了这种意外情况。“我们的产品都是正规进口,欢迎广大消费者到店监督,之后我们会加强对店内产品的检查,避免此类情况再发生。”

目前大象先生丽达店因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青岛食药监根据《食品安全法》九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大象先生丽达店处5000元罚款。

信网全媒体记者 顾青青

[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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