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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上丢手机 司机有无权利关闭车门等警察?

2017-12-27 17:16:13
来源:信网
作者:张孝鹏
责任编辑:亚麦

信网12月27日讯 12月22日早上,乘坐发往石老人方向362路公交车的乘客心里都有点堵,“8点多车上有人丢手机了,司机关门不让所有人下车,大部分人因为这个上班迟到。”青岛公交集团有限公司方面告诉信网(热线0532-80889431),“集团有规定,遇到这种情形确实要先把乘客都留在车上。”这种做法从法律角度到底合法么?

乘客车上丢手机

“8点多车在海尔路停了很久,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堵车了,后来才知道是一个女士丢了手机。”据当时车上乘客描述,丢手机的是一位女士,上车后过一会儿才发现手机丢失的,之后便使用驾驶员的手机报了警。

报警之后,驾驶员停车关闭车门,等待民警的到来。而此时正好是早高峰时间,驾驶员关门的举动引起了部分乘客的不满:“丢手机的心情我们能理解,但是我们都赶着上班的,这一停车都迟到了。”车上的一位乘客告诉信网,362公交车在国信体育馆东站停了四十分钟左右,等到民警到来后驾驶员才打开车门让乘客下车。

公交集团有类似规定

信网就此事联系了当天362路公交车的驾驶员阴先生,“丢手机的女士是在小埠东站上的车,过一站了才发现手机丢了,报警之后我就在国信体育馆东站停了车。”阴先生告诉信网,当时报警后丢手机女士要求关门,而且针对此类情况公司也规定了可以关闭车门。

信网随后又联系到了青岛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公交集团平时确实提倡驾驶员遇到类似的情形时关闭车门,等待警方处理,“虽然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不过平时在培训时确实向驾驶员做过这样的要求,目的也是更好地服务乘客。”

律师:公交集团方面无权停车关门

那么公交集团关门让乘客留在公交车上站在法律的角度是否合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董律师告诉信网,公交集团是没有权利不让乘客下车的,“这已经构成了限制乘客人身自由的行为,公交集团不是执法部门,没有这样的权利。”

董律师表示,遇到这种情况,驾驶员在报警时可以征求一下公安部门的意见,“公安部门是执法部门,如果是公安部门要求把所有乘客留在车上的,那么公交车驾驶员把乘客留在车内属于协助调查,这才当属合理。”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孝鹏

[编辑:亚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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